北京广播电视台,歌华传媒集团,歌华有线公司,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征集推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9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征集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动智慧广电网络服务创新与推广,丰富拓展智慧广电网络+“政用、商用、民用”新模式、新场景、新业态,打造特色应用、特色服务、特色运营,更好服务文化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二、征集类别
本次征集包括视听消费新体验、智慧家庭新场景、数字文化新应用和政务商务新服务四个类别:
(一)视听消费新体验
聚焦个人用户高质量视听需求,围绕提升内容供给品质和用户视听体验,充分运用超高清、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赋能广播电视网络,丰富拓展客厅、移动终端、公共场所等多场景和跨场景视听服务功能,针对垂类用户、特定场景强化视听产品创新及升级迭代,为用户提供操作便捷化、推荐个性化、呈现多样化、视听沉浸化、服务智慧化、交互人性化的视听新体验,形成视听产品服务新范式并取得突出成效。
(二)智慧家庭新场景
聚焦家庭用户需求,围绕智能家居、智慧家庭等应用场景,依托广电网络云网边端一体化服务能力,通过电视大屏、机顶盒、家庭网关等终端设备提供家庭智能组网、远程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试穿购物、安防监控等综合信息服务,形成智慧广电网络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新应用并取得突出成效。
(三)数字文化新应用
聚焦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需求,围绕服务文化强国建设、推进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在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支撑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服务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打通基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最后一公里”等方面,为文化机构的内容生产和传播赋能,以特色化、示范性解决方案助力提升文化机构数字化水平,体现国家文化专网基础支撑能力和应用服务能力并取得突出成效。
(四)政务商务新服务
聚焦政府、社会、行业需求,围绕城市管理、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垂直行业数智升级,充分挖掘有线、5G 等广播电视网络基础支撑能力和应用服务能力,强化媒体、网络、数据等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以特色化、示范性解决方案助力提升政务智能化、社会信息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打造可复制的服务模式并取得突出成效。
以上四个类别,同一案例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三、征集要求
各单位申报的“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案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治性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符合中央有关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原则要求,体现各级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和服务机构的主动作为和进取精神。
(二)创新性
针对广播电视网络创新发展的重点、难点,结合应用场景需求,在理念思路、手段方法、路径模式上有突出创新,在加强业务开发和产业推广、强化先进技术引领、创新运营管理方式等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有创新进展和务实举措。与上届“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入选案例属于同类型产品、服务、应用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实效性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能够深度挖掘广播电视网络价值,有效拓展网络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新应用,可持续性强,对打造主流媒体融合传播网、数字文化传播网、基础战略资源网有重要意义。申报案例须已实际完成并取得突出成效,未完成或不能形成有效服务能力的不得申报。
(四)典型性
具有代表性,其模式和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对各级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和服务机构开展改革创新、业务发展、解决问题等方面工作有较强的借鉴意义,能够形成贴合实际的解决方案。
四、材料编写体例
材料应包括以下要素:1. 基本情况;2. 创新做法与实践;3. 创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破解办法;4. 形成的新模式、新业态、新应用及取得的成效;5. 可提炼的经验、启示或解决方案;6. 下一步发展计划。
请分类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照编写体例提供详细材料,应聚焦描述本案例创新举措所针对的业务场景、用户需求,所实现的特色做法、服务样态、效益效果,注重体现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实践方法、路径、运营模式与应用服务。材料应提供反映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用户规模、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数据,数据充实、可量化,考虑增加对比性数据,避免过多感性描述,避免直接提交经简化的项目方案、技术方案、工作总结报告等工程或项目过程性资料作为申报材料。申报表中简介不超过500字,详细材料不超过5,000字。
五、征集推选安排
(一)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
(二)征集安排
全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集成播控服务运营机构、传输服务机构,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运营机构及相关单位均可登陆“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征集评选平台”相应页面进行账号注册和申报填写(网址:rh.pingshen.nrta.gov.cn,2023年4月25日起正式填报,技术支持:010-86096235)。
各单位请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后报送。各单位每个类别申报不超过4个,按照优先级排序,总数不超过10个。
(三)遴选推荐
市广电局将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国家广电总局推荐要求,遴选优秀案例推荐参加总局评选。
(四)总局评选
广电总局将组织专家评审队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全国各地选送的材料进行评选。终评环节将视情组织现场答辩。评选结果在广电总局网站上公示并公布。
(五)支持政策
对入选的“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案例,广电总局将给予扶持,积极推广先进做法经验,并在相关发展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征集申报工作。同时,以此为契机,创新广播电视网络改革发展和运营服务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浓厚氛围,着力推动智慧广电网络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特此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3年4月21日
(联系人:杨老师,石老师,连老师;联系电话:64081603,64081992,64081728)
附件:
附件1:2023年“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申报表附件2:2023年“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推荐汇总表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tzgg2/202304/t20230421_3063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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