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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内办公区委托服务管理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2     来源: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一、比选项目名称:朝内办公区委托服务管理

  二、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一)、职工餐厅服务管理内容

  1、采购人单位职工的饮食(包括中西式菜肴、面食、糕点、特色餐饮等)制作、配餐及部分送餐服务。

  2、早、中、晚工作餐为自助形式,就餐需刷卡。

  3、包厢的餐饮服务和接待工作。

  4、食品原材料采购。

  5、餐具消毒、及餐厅区域的保洁。

  6、制定合理的食谱。

  7、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成本核算。

  8、提供餐饮工作人员的健康证 ,及主要配餐员、厨师、厨师长等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证书。

  9、完成采购人单位所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职工餐厅服务管理要求

  人员聘用管理要求:

  1、投标人需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合理的作业点管理人员、专项技术指导人员及员工,明确架构。人员配置不少于23人(含),其中应至少包含项目经理、厨师长、库房保管、采购各1名,设置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员岗位(可兼任)。人员配置中包含接收采购人原有餐饮工作人员6名,其中面点工3人、红案2人、保管1人,工资合计不低于4.35万元/月(6人加班费另计)。 其余工作人员由投标人自行招聘、安排,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承担用工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奖金和社保医保、体检等方面的费用。投标人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安全等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

  2、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拟派服务人员(除采购人原有餐饮工作人员6人)的有效的北京市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服务人员的有效的北京市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卫生检疫、食品安全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食品安全。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影响采购人声誉的现象,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直至终止合同。

  2、职工餐厅的食品卫生必须达到市卫生局制定的A级标准。采购人有权对食品和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检查。

  3、食品原材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供货商各类证件应齐全,所购产品应符合无公害绿色环保和卫生标准。投标人在承包期内所用大宗食品原料(主要指米、面粉、油、肉制品、调料、豆制品、蔬菜等)由采购人统一监控。不得采购、储藏、加工变质食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得提供变质、变味食品以及剩饭剩菜。

  4、所有原材料均不允许使用转基因产品。

  5、接入食堂时点交设备、物品等,并双方签字确认。退场时,由投标人提前至少15天提出验收申请,非合理损耗,由投标人进行赔偿。

  6、投标人应承诺:卫生合格率100%;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90%,就餐人员对菜品的满意率不低于80%;食品中毒事故为0;杜绝发生任何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保持现有食品卫生B级单位。

  餐饮服务质量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服务须达到其他市直机关职工餐厅的一般及以上服务标准。

  2、保证工作日三餐正点(用餐时段:早餐7:30-9:00;午餐11:30-1:30;晚餐5:30-7:30),要做到足量(采购人用餐人员数量约350人)、优质(卫生安全)、多样(品种多样化),能适合不同民族职工就餐。

  3、按照餐费标准,投标方提供的工作日自助餐菜品内容应满足但不限于如下要求:早餐主食6种,凉菜4种(至少1主荤),特色小吃1种,汤类2种,水果1种,奶制品(含无糖奶制品),豆浆。午餐主食6种,凉菜4种(至少1主荤),热菜6种 (荤素搭配),特色小吃1种,汤类2种,水果2种,奶制品(含无糖奶制品),豆浆。晚餐主食不少于4种,凉菜2种,热菜4种(荤素搭配),汤类1种。

  4、如遇工作日加班、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有用餐需求的情况,采购人提前通知投标人就餐人数,由投标人按照时间和其他要求准备饮食并提供相应服务。

  5、投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定内部人员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接受监督,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采购人有权要求撤销投标人聘请的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投标人必须及时更换并补充相关人员。

  6、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饭菜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在职工中调查饭菜质量、种类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7、上岗人员应统一着装、按时上岗,衣着整洁、佩戴胸卡。

  8、配合采购人进行食材的点收。

  9、垃圾分类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条例》进行分类。

  成本核算要求:

  1、职工餐厅的成本核算由采购人全程参与,定期核算各项支出成本。

  2、餐厅内水、电、燃气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可使用职工餐厅现有厨具和用具,其余一般性用具(如催干剂、洗涤灵、去垢剂、机用液、垃圾袋、软化盐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3、餐厅维护(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油烟道清洗费、隔油池清洗费、正常的食堂设备维修费及灭鼠灭蟑费)由投标人承担。

  4、采购人有权对职工餐厅的各项开支、成本、利润、能源消耗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投标人管理不当造成的原材料及能源过度浪费,浪费部分应由投标人承担。

  其他管理要求:

  1、投标人不得将职工餐厅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管理,不得利用采购人资产搞其他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投标人承包资格,由此所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违者自负。

  2、采购人不提供投标人工作人员的住宿。

  3、报价包含人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社会保险金、加班费等)、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4、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

  三、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1、项目预算:40.56元/人/天(参照2022年此项目核算标准)。

  2、我单位编织人员数:229人。

  3、服务周期2023年5月7日-2023年6月16日,40天(6月16日后以实际用餐人数进行结算)。

  4、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5、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应消防服务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投标单位应于 2023年 4月 27日 17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二期办公楼208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因疫情管控要求,所有投标文件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二期208办公室(如不能邮寄,请放置新闻出版大厦前台转交)。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64081068

  2、投标人应提交如下文件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比选申请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4)证明投标人信誉、经营状况、技术状况、履约能力等的材料。

  (5)以往业绩证明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起完成的同类项目经验(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报价单(包括明细)

  (7)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需求分析、实施方案、实施团队、进度安排等几方面,其中实施团队部分应提供团队人员的相关信息、能力资质和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8)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孙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4081068

  附件:

   供应商比选申请表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cwxx/zfcg1/202304/t20230421_3063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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