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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智慧广电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1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一、出台背景

   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四届中阿广播电视合作论坛的贺信中强调:“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方案制定过程中,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吸收了北京、黑龙江、吉林、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局相关处室开展了多轮次研讨,并分别对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广电部门开展书面调研,赴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内蒙古网络有限公司和包头、赤峰市开展了实地调研。初稿形成后,征求了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内蒙古网络有限公司,以及局相关处室、单位意见,按照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智慧广电发展实施方案》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总体思路是通过智慧广电发展,实现广播电视智慧化生产、智慧化传播、智慧化服务、智慧化应用和智慧化管理。

   第二部分是建设任务,对照总局智慧广电建设方案,确定了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传输覆盖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拓展应用体系、安全监管体系五项任务、18项具体措施。其中: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包括提升高清超高清制播能力、深化内容生产创新应用、丰富优质节目资源供给;智慧广电传播覆盖体系包括加强无线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打造广电5G网络、推动微波传输系统扩容改造;智慧广电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提升智慧广电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开展智慧广电固边工程、推动新一代直播卫星户户通应用;智慧广电拓展应用体系包括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融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智慧广电安全监管体系包括提高监测监管效能、加强台站智慧运维管理水平、推进网络安全能力建设、强化资源数据可视化管理能力等。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引导、强化队伍建设、落实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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