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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11     来源: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福建省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意义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实施方案》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二十四条具体落实措施,积极运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减压力、提信心,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特点

  一是注重远近兼顾,推动标本兼治。一方面,落实国家工作部署,着眼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出一系列解燃眉之急、获得感强的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如:第15条“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第23条“2022年底前,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另一方面,着眼长远,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解决市场主体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如:第1条“建立许可准入措施与行政许可事项的关联机制”、第13条“加快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体系,优化投资项目评估论证,推动有条件的地市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等。

  二是注重政策合力,推动叠加效应发挥。注重打好政策“组合拳”,通过多种政策措施、监管手段相互配合,发挥“1+1>2”的组合效应。如:针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这一工作,在规范收费事项方面,提出“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在界定违规收费行为方面,提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以评比、表彰等名义违规向企业收费”“坚决遏制恶意诉讼或变相收取‘会员费’‘加盟费’等行为”;在开展违规收费整治方面,提出“2022年底前,完成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通过这些措施、监管手段,组合式、全链条推动规范涉企收费。

  三是注重数字化支撑,推动服务质效提升。《实施方案》突出系统集成优化、数据互联共享、流程整合再造,拓展数字化营商环境应用场景,不断提升政府服务质效和企业办事便利度。如:第12条提出“整合各领域高频服务事项,依托闽政通APP打造全省掌上企业服务专区”、第18条提出“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围绕五个方面,提出二十四条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围绕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突出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强化工业产品管理、推进行政管理改革、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便利市场主体登记。

  二是围绕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突出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规范公用服务收费、规范金融领域收费、严格管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

  三是围绕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突出提升线下办事便利度、提升线上服务能力、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提升跨境贸易服务质效、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规范中介服务、强化惠企政策落实。

  四是围绕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突出强化精准协同监管、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五是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突出规范政策制定实施、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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