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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新版国家标准出台,广电公共服务标准出现重大变化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导  读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国标2023》)。这是自2021年国家首次出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后的第一次调整。与第一版标准相比较,《国标2023》在内容、标准等方面对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有一些新要求,特别是收听广播和观看电视传播渠道发生重大调整,将对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产生深刻影响。

  

  2021年,国家首次出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了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等9个领域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对象、内容、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该标准成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和人民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依据。随后,广电总局制定《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在安徽等地开展全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试点地区对标对表国家标准和本地区的实际需求,制定出台本地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或建设规范,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有序调整提供了经验和依据。

  

  一、《国标2023》与《国标2021》

  的不变与变

  

  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框架、表述方式没改变: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视听文化服务需求。两个版本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对象都没有变化,均明确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包含4项,即第七项“弱有所扶”领域面向残疾人在电视台提供有字幕或手语的节目;第九项“文体服务保障”领域包括收听广播、观看电视和少数民族文化服务。这些要求没有变化,体现出四项服务是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视听文化需求底线,必须得到满足,同时不变也保障了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的总体稳定性和持续性。

  

  公共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牵头负责单位有调整:更契合人民群众获取视听服务需要。

  一是在服务标准上,收听广播和观看电视传播渠道发生重大调整。虽然供给的广播套数和电视套数没有变化,但略去了提供服务的渠道。新版国标对《国标2021》中提出的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不少于 15 套广播节目和不少于 15 套电视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 17 套广播节目和不少于 25 套电视节目的要求,删除了要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来提供听广播、看电视服务,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也没有限定要通过直播卫星来实现。这是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发生的重大变革,意味着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理念从注重传输覆盖向注重用户服务转变,供给方式从独立供给向融合供给转变。

  这一转变是在有线电视、IPTV、OTT以及网络视听都是主流收听收看方式,视听公共文化服务对象转场后,服务标准与时俱进的调整和必然选择。截至2022年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虽然分别达到99.65%、99.75%,但服务对象却大量流向互联网平台,全国广播电视日均总用户规模为5.17亿,而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10.4亿。在广播电视用户中,有线电视用户2亿户,IPTV用户3亿户以上,互联网电视(OTT)平均月度活跃用户2.7亿户以上,而按《国标2021》标准,这些传输覆盖方式都不能提供公共服务,这使党中央和国务院声音不能及时精准地传递到群众中去,也导致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资源配置与全媒体时代视听公共服务需求错位、资源错配,必须调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二是少数民族文化服务标准有所调整。“通过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提供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没有变化,但在供给内容上有了新要求。与2021年版要求“提供少数民族特色的艺术作品”相比较,《国标2023》则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提供优秀文艺作品”,明确对少数民族语言传播的视听节目提出了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的要求。

  三是在牵头负责单位方面微调。听广播和看电视两项服务的牵头单位新增了中央宣传部。这一方面是中宣部主管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更好推动党中央和国务院声音传到千家万户方面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中宣部作为牵头单位可以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提供更强的系统化支持。与此同时,与《国标2021》由21个部委联合印发不同,《国标2023》印发部门减少到10个,虽然上述部委参与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能没改变,但承担公共服务的部门主责更明确,服务更聚焦聚力。

  

  二、《国标2023》对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出新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国标2023》是着眼“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目标任务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作为国家公共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民生,连接民心、凝聚人心,对标对表党中央和国务院公共服务新标准新部署,健全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广播电视行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和时代所需,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与政治站位,推动新标准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标准先行,抓紧调整行业和地区实施标准。广电总局要根据新版公共服务标准,调整新版广电行业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指导推动各地制定或调整地区广电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

  要深化全国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分区分类试点,探索新经验新模式,并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实施配套为补充的标准体系,构建统分结合、权责分明的广电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运维长效机制,为今后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动态有序调整提供借鉴。

  各地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广电基础设施条件和人民群众主流收视方式,局台网协同,政府作用和市场力量结合,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年底前制定或调整本地区本行业实施标准,细化充实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适配性,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广电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

  各省有线网络公司和IPTV平台,特别是有线网络要抓住机遇,学习借鉴上海等地做法和经验,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纳入到地方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中,成为地方公共服务实施主体和载体平台。

  二是坚持为民宗旨,创新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依据新标准调整优化广电传输覆盖接收法规政策,统筹协同广电“天地一体”的公共服务渠道、内容、管理,设计适应新标准的广电公共服务惠民工程,继续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弱项,推动条件具备地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努力形成“有线+无线+卫星+应急广播+IPTV+OTT+公共视听+移动终端”等各种覆盖形式的公共服务“超市”,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要。

  各地要本着经济适用原则,统筹利用各类视听传播覆盖方式,既要让地面无线方式、直播卫星等传统广播电视渠道充分发挥作用,也要积极探索有线电视、IPTV等网络传播方式提供多元服务,做好加减法,实现不同传输覆盖方式的接续和平稳过渡,让人民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视听公共服务。

  要推动广播电视机顶盒、遥控器集成化、智能化、内置化,让群众一健式或声控式简捷看电视听广播,因地因时制宜供给超高清视听节目,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使用率和体验。

  三是坚持统筹协同,推动广电公共服务提档升级。各地要以新实施标准建设为契机,拓展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或节目共享平台功能,推动建立以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广电局负责的省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整合区域内各类宣传思想文化资源,对接公共广播电视传输网、应急广播网、物联网、车联网,架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项目,市县级加载各地个性化应用,形成纵向打通、横向整合、协调有力的公共服务体系。

  要积极探索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深入实施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工程,推动公共服务形式向数字化、数据化、本地化发展,公共服务范围由集中于农村、边境、民族地区向城市拓展,公共服务形态从功能型向智慧型转变,以标准化建设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gbdsj.gxzf.gov.cn/wzk/xyfx/t169899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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