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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释放大视听产业发展政策新信号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比,《目录》2023年本在大文化领域有哪些新变化?对大视听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将起到哪些指导作用?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自2005年首次制定发布发来,一直是指导我国产业发展战略导向的“风向标”,其中文化产业政策调整和变化凸显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导向,指明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推动全面构建现代化大视听发展格局。从国家“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以来,截至2022年,我国文化产业资产规模超过31万亿元,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超过16.5万亿元,全国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达12419亿元,连续两年保持万亿元规模,“视听+”产业规模和边界不断扩大,形成另一个万亿级产业新版图,在这其中,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功不可没。

  一、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文化产业政策导向鲜明

  《目录(2023 年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构建具有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出了构建包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在内的优势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的政策指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共有条目1002条,其中鼓励类 348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3条。与2019年本相比,总条目减少476条,鼓励类减少473条、限制类增加16条、淘汰类减少19条。其中,鼓励类条目数量减少,主要是对同一类型的条目进行了归类整合,以更好突出《目录》体系化特点和实用性,合并后的《目录》鼓励类条目数量虽然减少,但鼓励方向更加聚焦、鼓励事项总体保持稳定。文化产业始终被列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鼓励类产业,没有被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项目。

  二、注重文化与科技融合,助力大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

  从《目录(2023 年本)》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可以看到,涉大视听产业的主要有信息产业、科技服务业、商业服务业、文化、人工智能等条目,这些新版产业目录着力推进大视听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大视听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特点更加鲜明。

  一是在信息产业方面。2019年本与大文化领域直接相关的有三项,2023年版直接将这三项融为一项,即促进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并增补应急广播电视系统建设,使之与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同列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融合应用包括的内容较多,既包括了2019年本的演播室设备,音视频编解码设备,音视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电视系统设备,数字电视广播电频网设备,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产品等内容,又新增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体现了时代发展对新业态的引导。

  二是在科技服务业与商务服务业方面。2019年本“数字音乐、手机媒体、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的开发系统”不再在科技服务业板块体现,挪到2023年版文化板块,保留了数字音乐、手机媒体、动漫的表述,但没有提及“游戏”。2023年版新增“技术转移服务:科技信息交流、科技查新与文献信息检索、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评估、科技成果推广、技术交易、技术尽职调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和科技鉴证等服务”,把文化科技融合体现到文化领域各行各业,赋能更多文化应用场景。2023年版还把科技创新平台单独标明,突出文化领域的平台和载体的重要作用;把数字化技术、高拟真技术、数字孪生、高速计算技术等作为新兴文化科技支撑技术,新增“数字孪生”表述,与文化元宇宙密切相关。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广告服务则继续列入文化产业鼓励项目。

  三是在人工智能方面。人工智能在两版《目录》中继续单列,但2023年本删除“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语音语义图像识别、多传感器信息融合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说明这些服务已经成为常态应用技术,不再继续鼓励;新增“人工智能标准测试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体现文化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即用人工智能来进行赋能。

  四是在文化特别是大视听产业方面。2023年本新增“文物保护装备开发与应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装备开发和应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列入其中。在影视领域,“电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制作、发行、交易、播映、出版、衍生品开发、版权保护、监管及相关技术开发应用”的表述,首次将网络视听与电影和广播电视并列,并新增“互动视频、VR视频、沉浸式视频等高新视频开发和应用,超高清、云转播开发应用,高新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等表述,为大视听产业发展提出了指向性明确的发展重点。删除2019年本“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取而代之的是新表述“国家文化专网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并继续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以及智慧广电建设,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广播电视数字化,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网智能协同覆盖,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智能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列为鼓励项目。

  

  《目录(2023 年本)》落实落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目标任务,为大视听产业在新时代新征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具体指引,开辟了更广阔发展空间。


原文链接:http://gbdsj.gxzf.gov.cn/wzk/xyfx/t169247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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