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博物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博物馆改革,持续推进我市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等十部门制定了《天津市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抓好落实。
附件:天津市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文物局
2023年11月27日
天津市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博物馆改革,持续推进我市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秉承新发展理念,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将博物馆事业主动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考古成果和历史研究成果的转化与传播,系统梳理天津文物资源,深入挖掘其中的思想内涵、人文精神、艺术特质以及独特创造,展示传播天津文物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建设文化强市,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显著提升,形成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特色更加鲜明、体制更加完善、功能更加完备的博物馆事业发展格局,展现天津深厚历史底蕴和独特文化风貌,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彰显。新增一批国家等级博物馆,各区博物馆覆盖率达到100%。到2035年,力争推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和卓越博物馆,讲好中国故事、天津故事,推动博物馆强市建设迈出新步伐。
二、重点任务
(三)统筹“双城三区”博物馆发展。配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国家重大文化工程,加强博物馆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着力提升“津城滨城”双城博物馆品质,支持在五大道、意式风情区、老城厢等文化文物资源丰富的区域建设“博物馆群落”。优化全市博物馆布局,支持各区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依规设立登记博物馆,加强对博物馆资源薄弱区的帮扶力度,博物馆实现全覆盖,促进我市博物馆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四)推进不同层级博物馆发展。重点培育天津博物馆、天津国家海洋博物馆、天津自然博物馆等创建代表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引领行业发展的世界一流博物馆。支持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平津战役纪念馆等馆参与卓越博物馆提升计划,鼓励滨海新区博物馆、梁启超纪念馆等博物馆评估定级、提档升级,实现特色化发展。实施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加强机制创新,有效盘活基层博物馆资源。实施类博物馆培育计划,鼓励将乡村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等具有部分博物馆功能、但尚未达到登记备案条件的社会机构,纳入行业指导范畴,做好孵化培育。〔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五)协调不同属性博物馆发展。将高校博物馆、国有企业博物馆等纳入行业管理体系,引导文物系统富余资源在运营管理、充实藏品、保护修复、社会教育、开放服务等方面支持行业博物馆。规范和扶持并举,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业务帮扶,推动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指导非国有博物馆健全藏品账目及档案,依法依规推进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对未经备案但以“博物馆”等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的管理。〔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不同类型博物馆发展。深入挖掘红色文化、海洋文化、运河文化、洋楼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依托社会主义建设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事件,以及文物遗址、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推动设立反映天津历史、科技、自然等建设成就和独特风貌的主题博物馆。重点支持天津市大运河文化博物馆、天津革命军事馆、天津数字艺术博物馆等博物馆建设发展。丰富自然科学、现当代艺术等博物馆品类,倡导社区、生态、乡情村史博物馆等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
(七)优化征藏体系。实施“天津记忆”藏品征藏工程,树立专业化收藏理念,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藏品征集,注重天津城乡建设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的征藏,丰富科技、现当代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专题收藏,鼓励反映世界多元文化的收藏新方向。拓展藏品入藏渠道,健全考古出土文物和海关、执法部门罚没文物移交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政策,鼓励公众向博物馆无偿捐赠藏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天津海关、市民政局〕
(八)提升保护能力。健全博物馆藏品登录机制,建立天津市馆藏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库,不断提升馆藏文物修复和预防性保护能力。加强馆藏珍贵文物、革命文物、特殊类别文物保护修复工作以及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单位的管理。强化预防性保护,以天津博物馆为牵头单位,开展全市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区域中心建设,改善库房、展厅文物保管展示条件,辐射带动提升全市馆藏文物保护水平。加强文物常见多发病害病理研究,提升藏品保存环境监测、微环境控制、分析检测等能力,完善博物馆安消防制度建设和设施配备。加快推进藏品数字化,完善藏品数据库,加大基础信息开放力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九)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发展智慧博物馆,以业务需求为核心、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智慧服务、智慧保护、智慧管理。依据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持续发挥天津市博物馆公共服务平台在全市博物馆藏品管理中的作用,逐步完善可移动文物动态管理机制。实施博物馆“互联网+中华文明”项目,策划打造融媒体产品,重点开展展览、教育、文创产品、旅游等“+互联网”工作,着力把天津文物展示好、价值阐释好、故事讲述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研究型博物馆建设,开展博物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博物馆从业人员享受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博学研”协同开展文博研究与文物保护利用科学研究与成果示范,将支持博物馆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纳入市级科技计划。〔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教委、市科技局〕
(十)提高展陈质量。加强博物馆学术研究,积极配合中华文明展示工程,重点做好“中华百年看天津”等研究课题,提升文物价值研究和阐释水平。树立“策展能力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强化品牌意识,充分利用各类文物藏品资源,突出天津地域文化特色,打造一批天津故事、中国表达的文物品牌展览。支持各博物馆积极开展展览交流合作,鼓励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网上展示,提高藏品展示利用水平,扩大展览影响力。探索独立策展人制度,优化展览策划制作流程。注重陈列展览配套青少年教育项目的策划与实施,依托展览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定期举办博物馆策展培训班,开展优秀展览、优秀策展人评选推介,激发博物馆活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公开征集选题,推广以需定供的菜单式展览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十一)发挥教育功能。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博物馆展览展示全过程,广泛开展博物馆里过传统节日、纪念日活动,加强对中华文明的研究阐发、教育普及和传承弘扬,培育人民文化生活新风尚。充分发挥博物馆在青少年教育中的特殊作用,健全馆校合作长效机制,丰富博物馆教育课程体系,为大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各类博物馆数字资源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运用革命文物资源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高校参加文博场馆志愿服务、实习实践计入实践学分学时。发挥实践育人作用,开发博物馆研学精品线路和课程,注重分龄设计,提升博物馆研学活动质量,助推校外教育和“双减”工作。倡导博物馆设立教育专员,提升教育和讲解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博物馆面向公众提供专家讲解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教委〕
(十二)优化传播推广。充分发挥博物馆在文旅融合发展和促进文化消费中的作用,推动博物馆纳入精品旅游线路和文物主题游径,培育博物馆旅游品牌。打造“行走的博物馆”品牌项目,深化博物馆与社区合作,让天津文博更好融入城市公共空间和市民生产生活。加强与融媒体、数字文化企业合作,推进博物馆数字产品融入全市数字平台,实施“云游文博”工程。以津滨双城、海河为地理主轴,用新媒体技术实现文博场馆、展陈的串联,大力发展博物馆云展览、云教育,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博物馆传播体系。强化观众调查,推广分众传播,优化参观全过程服务。深入挖掘天津文物价值,创新表现手法,推出文物主题系列短视频、动画片等产品,打造融媒体产品爆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十三)完善管理体制。推进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化博物馆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管办分离,赋予博物馆更大的自主权。分类推进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的决策执行或监督咨询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增强博物馆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价、岗位设置自主权,积极落实非国有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在职称评价方面实现同等待遇。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新建博物馆,在不改变藏品权属、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探索开展国有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运营权分置改革试点,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十四)健全激励机制。博物馆开展陈列展览策划、教育项目设计、文创产品研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藏品征集、事业发展和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合理核定博物馆绩效工资总量,对上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主管部门在核定其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充分发挥奖励制度正向激励作用,合理运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中的一次性奖金等方式,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奖励,调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搭建文博单位与设计主体、生产企业、市场营销等多方对接平台,逐步建立起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文化文物单位公共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社会教育等公益事业的反哺机制。〔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十五)鼓励社会参与。发展壮大博物馆之友和志愿者队伍,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的社会动员机制。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展览、教育和文创开发。实施“博物馆+”战略,促进博物馆与教育、科技、旅游、商业、传媒、设计等跨界融合。〔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三、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增强文物主管部门与宣传、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海关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宣传文化、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博物馆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相关专项规划。发挥博物馆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作用,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十七)加强政策支持。按照国家和我市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部署,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做好预算安排,切实落实博物馆有关支出责任。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机制。鼓励各区各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国有博物馆持续发展。博物馆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其符合条件的捐赠收入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企业或个人等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博物馆进行公益性捐赠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按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创新博物馆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以直接捐赠、设立基金会等形式支持博物馆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十八)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博物馆人才激励机制,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加强博物馆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研究人才、创新型人才培育,为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拓宽人才汇集机制,支持博物馆设立流动岗,吸引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建立全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护、陈列展览、社会教育、信息化建设等业务的专家库。充分发挥天津市文物博物馆学会在标准制定、考核评估、数据统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文博行业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强化人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能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
(十九)加强监督管理。通过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备案管理等方式,加强文物保护、陈列展览等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扩大我市博物馆中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的占比,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加强博物馆行业协会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建立博物馆年报制度和信用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民政局〕
原文链接:http://whly.tj.gov.cn/XWDTYXWZX6562/TZGGYXXGKX5995/202312/t20231228_6493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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