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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盟市和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电影集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的要求,现就组织我区各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参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3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引导中国经典民间故事主题网络动画片创作传播,打造广受观众认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作品,通过精品内容的示范效应引领行业精品创作,丰富人民精神世界。

   二、工程内容

   (一)项目征集申报

   面向全区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等创作者,征集中国经典民间故事网络动画片创意与原创剧本。

   所有申报机构或个人务必在2023年3月5日前登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申报系统(http://wldh.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向相应初评单位提交申报。

   (二)项目评议

   根据申报情况,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初评后择优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报送。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评议。凡符合要求的作品,列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

   (三)项目推进

   作品入选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与节目的制作机构及我局签订三方协议,并根据创意或剧本的思想艺术质量、创作难度、体量等因素,向制作机构发放一期扶持资金,全流程跟踪推进作品创作,给予专项指导。对制作完成并通过我局初核、广电总局专家成片评议的作品,广电总局将发放二期扶持资金,并给予宣推和播出支持。

   制作机构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我局引导监督下丰富故事创意、打磨剧本、完善摄制方案,推进创作。

   (四)作品评议

   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制作机构提交完成的成片,我局初核后将成片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组织专家对作品成片进行评议。

   (五)播出推介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推荐视听网站购买、播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作品,支持优秀作品的宣传推介。

   三、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深入挖掘中国经典民间故事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结合新时代特征进行创新表达,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三)不得戏说恶搞、篡改颠覆经典民间故事;

   (四)互联网首播的原创网络动画片。

   四、工作要求

   “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机构和本单位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并在视听节目网站、移动客户端首页登载本次项目征集活动信息。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3年2月 22日   

   

   (联系人:邢永杰;联系电话:0471-4590042)

  


原文链接:http://gbdsj.nmg.gov.cn/ywdt/gdj_tzgg/202302/t20230222_2261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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