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室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四川广播电视台,峨眉电影集团,中国广电四川公司,科技教育频道,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生产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四川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室评审管理办法》,现将做好2022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项目申请条件。申请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室扶持项目应当在2022年7月31日前达到《四川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室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扶持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2年8月31日前,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四川广播电视台,峨眉电影集团,科技教育频道和相关高校应当完成本辖区、本单位的初审工作,并按《四川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室评审管理办法》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四川广播电视台,峨眉电影集团,科技教育频道和相关高校可直接向省广电局申报,其他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报。
(三)申报数量。除成都市可申报2个扶持项目外,其他市(州)或单位不超过1个扶持项目。
(四)申报方式。按《四川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室评审管理办法》执行。拟成立公益广告工作室成员的主要成果可刻录到光盘或U盘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评审管理。省广电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评,遴选出进入终评的扶持项目。按照《四川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室评审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扶持项目,专家评审时将听取公益广告工作室负责人情况介绍。
联系人:省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李俊,电话:028—86526733,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19号附1号,邮编:610017。
附件: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室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gdj.sc.gov.cn/scgdj/gggs/2022/8/19/bbac144c98d44c0a9e33b1dabf0b958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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