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办发〔2023〕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方式,加强旅游公益宣传,普及和提升全社会旅游意识,繁荣旅游消费,引导和支持旅游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由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和中央有关单位推荐,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组织专家评选,遴选出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优秀作品(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可在广电总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rta.gov.cn)公告公示区中查询。
各单位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于11月2日前向广电总局传媒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86097013传真:010-86093924
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优秀作品名单.pdf
原文链接:http://gdj.xinjiang.gov.cn/xjgdj/gsgg/202311/2f146a8abba2421d8b2071ebaf11bf6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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