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也就是2024年省委一号文件,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省委农办负责同志接受了福建日报记者专访,解读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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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线”就是贯穿一条主线。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为抓手,分级分类开展示范创建,带动全省乡村全面振兴。
“两确保”就是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粮食安全,要压紧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发展双季稻、再生稻,推进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53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507万吨以上。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要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提升”就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要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构建“福农优品”品牌矩阵,探索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新路,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建设品质提升行动,深化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推动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加快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创建平安乡村,打造善治乡村。
“两强化”就是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重点是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乡村振兴增动力、添活力。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引导农民参与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构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一保证”就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动员社会力量投入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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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力稳定粮食生产、流通与储备。大力发展双季稻、再生稻,鼓励菜稻、烟稻、稻油等粮经轮作,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等政策,对产粮大县给予奖补,鼓励扩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再生稻再生季保险。落实粮食新增储备任务,加快省级粮库建设,提高粮食收储调控能力。深化多渠道产销协作,办好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
二是加强多元食物供给。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念好“山海经”,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强化生猪产能调控,保持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90万头以上。推进设施蛋禽、肉禽和草食动物规模养殖,提升鲜蛋、生鲜乳自给保障水平。大力发展蔬菜设施栽培,建设一批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积极开发森林食品,推广林药、林菌、林蜂等林下种养模式。优化海水、淡水渔业发展空间布局,加快发展设施水产养殖业,支持深远海养殖,打造“福海粮仓”。
三是严格耕地保护。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以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合理安排恢复时序。深入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等耕地认领种粮活动,推进撂荒地复垦种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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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监测帮扶。我省脱贫人口收入总体保持较快增长,但易致贫返贫风险点依然存在,疾病、灾害、事故等突发性因素是主要原因。我们将坚持“四个不摘”,充分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加强部门协作联动预警,及时将易致贫返贫对象纳入监测范围,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是多措并举激发内生动力。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确保用于产业的比重超过60%。落实财政、金融、创业就业、消费帮扶等政策,支持庭院经济试点工作提档升级。今年,省里将进一步总结推广移动智慧菇房、庭院来料加工等庭院经济模式,指导群众更好利用闲置空间、闲余劳力、闲散时间,就近就地多渠道增加收入。
三是深化山海协作闽宁协作。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挂钩帮扶机制,完善县级对口协作关系,建设“飞地园区”,支持欠发达地区培育特色产业,增强造血功能。我们将持续擦亮闽宁协作金字招牌,加强闽宁镇、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园建设,强化产业对接,加大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帮扶力度,助力宁夏脱贫地区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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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加快创建一批省级以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点线面协同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改造提升农产品加工设施,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支持发展中央厨房等模式。实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完善乡村旅游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鼓励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乡村民宿、房车营地、休闲露营、户外运动等业态。
二是提升“福农优品”品牌影响力。深入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构建“福农优品”品牌矩阵,定期发布“福农优品”百品榜,继续评定一批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推动更多品牌列入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
三是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和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五节一循环”等绿色发展模式,深化南平、漳州等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科学拓展造林绿化空间,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坚持“种养结合、以地定养”,推动畜牧水产养殖业绿色转型。实施水产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加快发展增殖放流和大水面生态渔业,增创一批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四是积极探索海峡两岸农业融合发展新路。进一步提升现有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水平,高质量建设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增创一批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一批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加强两岸特色乡镇对接交流,提升民间基层交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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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升村庄规划建设水平。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的统筹。推进新一轮村庄分类,引导推动乡镇行政区划与村级建制调整优化。编制乡村建设导则,因地制宜推进不同类型村庄建设。
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微改造、精提升,促进美丽生态美丽经济有机融合。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实施农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建设一批居住、交通、水环境等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与小微水体、黑臭水体等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推进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推进乡镇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
三是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推动县城与大中城市交通高效联通,优化县城路网结构,加快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等老旧管线更新改造,推进数字乡村发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服务保障,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加快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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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同级其他各类组织领导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及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按“三个一遍”要求开展“党建体检”,常态化整顿转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
二是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工程,实施“循迹再奋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提质培优工程,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农村,讲好新时代乡村振兴故事。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强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积极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优化布局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庆祝活动,开展四季“村晚”、“福建乡村音乐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村BA”、村排、村跑等“村”字头赛事。深化移风易俗,摒弃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
三是建设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管理,推进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提升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行“四门四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持续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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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建立协调会商、现场推进、激励表扬机制,统筹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推广“乡村振兴贷”“惠粮贷”“福林贷”等特色信贷产品,保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政府投资基金等作用,提高“三农”主体融资可得性。
三是动员社会力量投入乡村振兴。落实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完善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金融助理等制度,推进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大力培育“新农人”“农创客”,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引导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用双手建设美丽幸福家园。(福建日报记者)
原文链接:http://gdj.fujian.gov.cn/gkai/zcjd/qtzcwjjd/202404/t20240407_64248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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