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电法治网!

广电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广播电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暨2023年度安徽新闻奖(广电类)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新媒体集团,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安徽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广联承担安徽新闻奖各新闻单位音视频新闻访谈、新闻直播和广播电视作品(以下统称安徽新闻奖广电类作品)的初评及报送工作。现就做好2023年度安徽广播电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和2023年度安徽新闻奖(广电类)初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推荐报送单位严格按照评选办法的新变化及通知要求,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和报送工作。

  一、主要任务

  积极推荐、报送符合要求的新闻作品。省广联将组织评选,产生2023年度安徽广播电视优秀新闻作品,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出安徽新闻奖(广电类)终评作品和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对应类别的参评作品。

  综合评选2023年度安徽广播电视评选工作先进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推荐报送单位

  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和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新媒体集团,各有关新闻单位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并积极推荐、报送符合要求的新闻作品。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的作品及其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推荐报送作品数额分配

  1.广播、电视参评作品数额分配

  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各10件,安徽广播电视台各30件,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安徽总站各6件。

  安徽广播电视台和各市推荐的广播类作品不得少于4个体裁,电视类作品不得少于5个体裁。

  2.其他媒体参评新闻访谈、新闻直播作品数额分配

  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各1件,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新媒体集团,各有关新闻单位各4件,体裁自定。

  3.以上项目各单位推荐名额可以缺额,但不能超过。

  以上指标不包括各市记协、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和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推荐作品和个人自荐作品。各市记协、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和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推荐的广电类作品向省记协报送后,均转至省广播电视联合会参加广电类初评。

  四、参评人员申报范围及名额

  参评人员应按参评项目、作品类别据实申报。刊播时未署名,或主创人员数量超出规定的,按“集体”申报,并附对作品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

  音频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和编辑,主创人员可包括策划、记者、播音、主持人和制作等。

  视频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和编辑,主创人员可包括策划、记者、摄像、播音、主持人和制作等。

  新媒体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和编辑,主创人员可包括策划、记者、摄像、播音、主持人、制作和技术等。

  各项目参评作品的编辑均不超过3名,超过3名的,按“集体”申报。

  各项目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申报名额如下:

  五、材料申报要求

  1.参评作品内容及申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同刊播时一致,不得造假、失实、虚报。参评人员、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均应逐字逐句、逐帧逐秒检查核对作品,逐项审核申报信息。安徽广播电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对存在差错作品实行获优等级限制,请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

  2.参评作品及填报的各类表格信息,纸质版和评选系统填报版内容一致。详见材料清单(附件4)。

  3.参评的音视频作品应保存播出作品所在栏目的原版,保存内部编辑、制作和播出审批凭据,包括数字系统编审痕迹。

  4.推荐、报送单位应签订《单位诚信参评承诺书》(附件2),填报《履行评选程序和公示情况表》(附件3)、《推荐作品目录》(附件5)、《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6)。

  自荐参评人员应签订《参评人员诚信参评承诺书》(附件2)。

  六、材料制作及填报要求

  1.广播、电视作品,提交完整文字打印稿及已经广播电视播出的高清晰音视频作品复制件。不得对原版播出作品进行重新制作、修改,节目中不得添加报送作品的黑屏或蓝屏说明。栏目务必完整复制片头、片尾内容(含广告)。复制件应完整,不得切割。广播作品格式为MP3,电视作品格式为MP4。

  2.新媒体作品,提交作品首屏的打印页,音视频内容提交完整文字打印稿,在《参评作品推荐表》填报作品网址和可供阅览二维码。

  3.由多篇作品集合而成的系列报道等,应在整组报道的开头、中间和结尾3个阶段各择1篇代表作,并提交3件作品音视频复制件,填报《系列报道作品完整目录》(附件5)。

  4.新闻专栏作品需填报2023年每月第2周作品目录以及上、下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表。

  代表作为音视频作品,须附代表作文字稿(代表作不得再参加本次广播电视优秀新闻作品其他项目评选)。

  5.自荐作品须附1份该作品所获市级以上或省直主要新闻单位新闻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6.所有报送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复印,手写无效。无法用A4纸复印的作品,复印后折叠为A4纸大小。

  7.纸质材料顺序为推荐表、文字材料。

  8.音视频文件名以“参评项目+体裁+标题”命名,系列报道作品必须在所复制的文件名末端注明代表作序号,如“系列报道传销追踪代表作1”。

  系统上传广播作品制作成128k码率的MP3格式音频文件;电视作品制作成1000k码率,4:3视频页面比例,页面大小为640×480像素的MP4格式视频文件。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超过2G,切分多个文件按顺序上传,文件名后缀(1)(2)(3)。

  七、报送方式及要求

  1.登陆“安徽广播电视评选系统”填报电子材料http://39.145.8.178:190/TelevisionReport/login/login。

  2.参评作品纸质材料和原版刊播作品的音视频复制件寄送至省广电局。地址:合肥市政务区龙图路666号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邮编:230071。

  3.广播新闻作品(含音频类新闻访谈、新闻直播作品)报送时间为2024年3月1日—3月15日;

  电视新闻作品(含视频类新闻访谈、新闻直播作品)报送时间为2024年3月1日—3月25日。

  联系人:黄京晶 0551-62829085、15255127972

  王梦 0551-62829361、18855037663

  邮 箱:ahsgdjxcc@163.com

  “安徽广播电视评选系统”技术支持:李多15055220430

  八、其他事项

  1.未缴纳年度会费的省广联会员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一律不予受理。

  2.为方便工作交流,请各单位负责推荐报送的工作人员加入“安徽广播电视评选报送群”微信群。

  3.有关材料可到省广电局网页https://gdj.ah.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安徽广播电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法.docx

        2.诚信参评承诺书.docx

        3.履行评选程序和公示情况表.docx

        4.安徽广播电视优秀新闻作品参评材料清单.docx

        5.安徽广播电视优秀新闻作品推荐目录.docx

        6.参评作品推荐表和填表说明.docx

        7.系列报道作品完整目录.docx

        8.节目编排作品串联单.docx

        9.专栏参评作品代表作基本情况和每月第2周刊播作品目录.docx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安徽省广播电视联合会

                                                                                         2024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gdj.ah.gov.cn/xwzx/tzgg/14917856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