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文化强省建设,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安徽省广播电视局起草了《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666号安徽省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230071),并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安徽省广播电视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留言。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iahgd@qq.com。
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21日。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预留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1.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2.《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gdj.ah.gov.cn/xwzx/tzgg/149178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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