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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湘人社函〔2023〕250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协(学)会,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教育电视台,省广电协会:

  湖南省广播电视奖是经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评比达标表彰协调机构备案的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广播电视局主办,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承办。开展湖南省广播电视奖评选,旨在检阅我省广播电视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年度成果,发挥优秀作品示范作用,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凝聚强大舆论力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就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表彰名额

  湖南省广播电视奖共设:广播新闻、专题节目类,电视新闻、专题节目类,广播剧、广播文艺类,电视剧、电视文艺类,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论著)类,特别节目类,品牌栏目类,创新类,宣传创优组织类等9个类别的评选项目。奖励数额为330个,其中一等奖70个,二等奖105个,三等奖155个。具体参评项目见附件2《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评选项目及标准》。

  二、评选推荐范围及条件

  1.参评单位:湖南广播电视台各有关单位、各频道(频率),湖南教育电视台,各市(州)、县市区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2.参评作品:音视频作品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各媒体平台播出的节目。广播电视学术论文类2年评选一次,刊载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有违新闻真实性原则,存在导向错误、事实性差错的作品不得参评。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广播电视工作者单独采写或主编、主创、主播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广播电视局共同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联合成立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湖南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各市州成立相应的评选办公室承办具体日常工作。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 “两审三公示”方式进行。

  1.推荐。湖南广播电视台各媒体、湖南教育电视台、市(州)各媒体(广播电视协会)、省广播电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分别组建推荐委员会,按照评选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和相应指标(见附件3)组织推荐作品,在作品创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初审所需材料报送湖南省广播电视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并报领导小组确定评选办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初审,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候选作品,并将候选获奖作品情况反馈给各推荐单位。

  初审材料主要包括:参评作品音视频复制件,论文刊发页复印件,文稿,《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推荐表》《2023年度诚信参评承诺书》《报送单位履行初评程序和公示情况审核表》《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目录》等。 

  3.考察。省、市州评选办公室分别组织对省级推荐单位和各市州候选作品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作品的政治性、真实性和先进性。作品主要创作者应对作品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等创作过程在考察现场进行解说,对存在抄袭、挂名等现象的作品实行“一票否决”。考察工作实行考察组负责制,每个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人,每个作品分别形成考察报告并由考察组人员签字。纳入考察的作品在厅、市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征求推荐单位及其同级党委宣传(新闻出版)部门、网信部门、市州文化旅游广电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形成正式推荐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复审。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正式推荐的候选作品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的获奖作品,通过省人社厅、省广电局官网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表彰对象。

  复审报送材料包括:《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评选表彰工作报告》《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审批表》《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考察综合报告》及考察人员签字汇总表。

  五、表彰奖励办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广播电视局对获得湖南省广播电视奖的作品印发表彰决定,为宣传创优组织单位颁发奖牌,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由省广播电视局将表彰决定和获奖作品信息录入省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坚持评选标准,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

  2.坚持面向基层。评选主要面向一线单位创作的作品,坚持原创署名,杜绝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二级巡视员及以上)挂名,县处级干部(四级调研员及以上)确有参与作品创作制作的,署名人数和作品数量不超过总数的20%。

  3.严肃工作纪律。各级推荐申报、考察公示、评选材料要整理归档备查,按照逐级上报原则,逐级形成汇总情况报上级归档。其中考察报告要按照“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由考察组成员签字负责。对不符合报送条件、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组织推荐,未按要求对报送作品材料进行考察公示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相关作品的参评或获奖资格,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4.按时报送材料。请根据本通知要求和附件中的评奖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附件表格可从省广播电视局网站(http://gbdsj.hunan.gov.cn/)下载。

  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联系人:杨忠良

  联系电话:0731-84801061

  电子邮箱:hngbdsxh@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  邮编:410003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彭国春

  联系电话:0731-84900337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邮编:410004

   

  附件:1.湖南省广播电视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评选项目及标准

  3.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参评指标分配表

  4.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推荐表

  5.2023年度诚信参评承诺书

  6.报送单位履行初评程序和公示情况审核表

  7.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目录

  8.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正式推荐审核表

  9.2023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审批表

             (表格点击上方附件下载)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gbdsj.hunan.gov.cn/gbdsj/xxgk/tzgg/202401/t20240102_32616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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