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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3     来源: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有关机构: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北京大视听”公益广告精品创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电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努力为首都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将2024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扶持方向

  (一)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鼓励创作反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的公益视听作品。

  (二)聚焦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鼓励创作反映75年来党和国家伟大实践、人民群众火热奋斗的作品,鼓励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以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创作接地气、烟火气、正能量的公益视听作品。

  (三)聚焦新时代首都发展。鼓励创作反映“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等题材的公益视听作品。鼓励围绕北京文脉传承和时代变迁,创作反映北京历史和现实文化内涵的作品,如中轴线申遗保护,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的传承与发展等题材的公益视听作品。

  (四)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鼓励用公益视听作品弘扬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匡正扬善、诚信孝亲、勤劳节俭等传统美德,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五)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鼓励创作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反映国家重大战略建设和“十四五”发展成就的公益视听作品。

  (六)聚焦国际传播。鼓励提高创意能力,用优秀公益视听作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增强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影响力。

  (七)其他有关方向。鼓励创作科学传播、乡村振兴、节水保水、卫生健康、中医药文化、“扫黄打非”、知识产权保护、敬老养老助老、助残、妇儿保护、生物多样性、禁烟、消防救援、廉洁文化、反诈、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家教家风、见义勇为、旅游文化、平安北京建设等题材的优秀作品。

  二、征集类别

  (一)一般扶持项目

  2024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一般扶持项目共分三类,即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和优秀传播机构。

  (二)特设扶持项目

  1.按照《北京大视听公益广告精品创作提升工程若干举措》,鼓励用中外合拍、协作拍摄等方式创作公益广告,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2024年,鼓励创作反映中泰文化交流、旅游、人文、百姓生活等主题的作品。

  2.聚焦“北京大视听”提升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主题,鼓励相关机构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出发,用百姓的视角、巧妙的创意、贴心的温度,创作反映“北京大视听”在视听精品、公共服务、文化活动、文化惠民、视听科技等方面成果的公益视听作品。

  三、申报主体

  (一)本市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社会机构等,均可申请2024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

  (二)市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公益广告传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均可申请2024年“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2024年“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应为2023年1月至征集截止日之间创作完成的作品。

  (二)申请“优秀传播机构类”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 2023 年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应满足《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确保播出时长和条次,注意优化排播,积极推进全媒体传播,提升传播效果。

  (三)鼓励各机构加大5G+4K/8K、人工智能、AI等其他新技术在新视听公益视听作品中的应用。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时间及程序要求

  1.时间要求:截至2024年4月10日。

  2.如为机构申报,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或本单位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情况(填写附件1、2),通过快递等方式,报送至北京市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3.如为个人报送作品,在“制作机构”一栏中填写“个人”(同时需填写身份证号),报送作品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送作品不参加北京市级项目扶持,特别优秀的作品,由评审委员会选送推荐参加全国扶持项目评审。

  (二)作品格式要求

  1.广播类作品。作品采样大小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格式为MP3或WMA。

  2.电视类作品。

  (1)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格式为MP4。务必去除或遮盖作品中的台标、栏目标等,配音字幕可保留。

  (2)4K超高清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为3840×2160(16:9),码率不低于50M/秒,格式为MP4。

  (3)请标注时码。

  3.系列作品报送说明:同一创作团队,同一主题,创作风格和表现手法类似的作品,鼓励按系列报名,只填写一张报名表,需在报名表作品名称一栏注明“系列”及作品个数,并在备注栏列出单个作品的名称。

  4.时长说明:作品时长一般不得超过180秒,系列公益广告作品择优报送其中1部。

  (三)报送

  申报材料:

  1.推荐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须填写完整)。

  2.U盘(内含作品、报名表WORD版、报名表签字盖章清晰照片版或扫描版)。

  3.报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人(收件人):张心奕

  电话:010-55565356,13801189665

  六、政策支持

  经评选为优秀公益广告扶持的项目,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得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奖励证书。

  2.直接入围2024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创意征集大赛复评,优先在大会上予以展示。

  3.需提供该作品的播出版本,统一上传至国家广电总局和北京市广电局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推荐本市播出机构、学习强国平台等免费播放,加大宣传力度。

  4.主创团队将纳入“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创意人才库”,获邀参加第五届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创意征集大赛、国际展播展映活动、主旨演讲、公益盛典等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品牌活动等。

  5.主创团队优先获邀参加业界知名专家开展的创作传播业务辅导。

  

  附件:

   1.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申报表2.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报表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tzgg2/202403/t20240321_3596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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