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围绕“十项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部署,建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机制,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解决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抓好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聚焦主要任务,持续有力推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文化和旅游部门主要任务是:“指导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旅游、住宿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行业检查内容”。自《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在持续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市区两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落实和问责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推动部署,定期上报数据,认真分析总结,确保完成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发动。市区两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深入学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动员,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全市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充分利用LED屏幕、宣传栏、布标、易拉宝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督促旅游、住宿行业经营者广泛知晓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增强旅游、住宿行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增强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每名游客都能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贡献力量。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强化执法检查。市区两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指导各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有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按要求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张贴分类标识,指导游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同时,把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和复核工作。市区两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对旅游住宿企业使用一次性日用品的情况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规行为。督促旅游、住宿行业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倡导绿色消费。2023年,全市文旅行业共指导、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星级饭店450多家次,A级旅游景区1050多家次;开展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执法检查工作:星级饭店420多家次、非星级饭店2070多家次,有35家存在问题的企业受到责令整改。经过不断努力,我市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旅游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查找短板,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推动,久久为功,不断提高我市旅游行业生活垃圾管理水平。为推进本市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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