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电法治网!

广电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平津战役纪念馆收费服务方案调整公示_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8     来源: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平津战役纪念馆收费服务标准自1997年开馆以来尚未做过调整。为满足观众多层次、多类别的个性化参观需求,提高服务品质,现拟对收费服务标准于2023年10月1日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标准公示如下:

  一、讲解服务:

  纪念馆参观讲解模式:人工、导览设备、微信小程序,观众可自主选择讲解服务方式。

  (一)人工讲解实行收费服务方式并提供40分钟基础讲解、60分钟详细讲解、90分钟精细讲解三种时长选择。

  1、讲解费20人以下200元/场;20人以上10元/人/场;

  2、每场讲解人数上限100人;团体人数未达到上限人数的需视情与其他团体并场(并场讲解只提供40分钟基础讲解);

  3、单独包场讲解费1000元/场,不足100人的需补足1000元讲解费;

  4、人工讲解场次间隔30分钟。需单独包场讲解的可提供40分钟、60分钟、90分钟三种时长。40分钟时长讲解收取基础讲解费用,60分钟详细讲解每场增加100元,90分钟精细讲解每场增加200元。

  讲解服务单场和合场的方式观众可自主选择,但仍需按预约先后顺序排队等候讲解。我馆将根据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讲解服务模式。

  (二)导览设备讲解

  1、租赁服务观众可自行到展馆序厅右侧导览设备存放处租赁使用,2小时之内20元/人,超过2小时每增加一小时增加10元,50元封顶。

  2、微信语音导览讲解需要微信搜索平津战役纪念馆微信公众号,选择“语音导览”服务,缴费后即可使用语音导览服务,收费标准为20元/次/人(全展厅)。

  二、多维演示馆观影服务:

  1、观影30元/人/场,单人购票需根据馆内开放场次确定。

  2、多维演示满员为350人/场,如当日没放映场次的,30人以下团队观影需交开场费1000元;30人以上的按30元/人/场收费。

  3、200人以下团队包场观影6000元/场。

  三、场地设备使用费:

  举办活动需要馆内提供场地、设备等,收费标准如下:

  1、报告厅1500元/半天(包括室内音效);

  2、会议室1000元/半天;

  3、音响500/次(1小时);

  4、场地拍摄费:平日拍摄2000元/半天;清场拍摄5000元/半天。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1日,共7天。

  

  

  平津战役纪念馆

  2023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hly.tj.gov.cn/XWDTYXWZX6562/TZGGYXXGKX5995/202309/t20230912_640461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