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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已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现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姓名

  1115011305629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监测与发展中心

  文秘54

  (转普通岗)

  李禹蒙

  1115010209123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微波传输总站

  财务人员56

  张海燕

   

   二、体检

   (一)集合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上午7:30。

   (二)集合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新校区西北门(赛罕区东影南路与学苑东街交叉口,内蒙古爱明医院对面)。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2寸彩色免冠照1张(非电子版)、黑色中性笔1支、口罩;

   2.体检表由单位工作人员在集合点现场发放。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

   2.体检当天请空腹,禁食,禁水,否则将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体检当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3.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期,体检当天可不做尿检和妇科体检,月经结束后,自行来体检中心补做该项目。如果已经怀孕,请即时告知体检大夫,避免进行X光检查和妇科体检。由于要检测裸眼视力,近视患者请勿戴隐形眼镜。

   4.体检费用450元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如未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

   6.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7.如体检有异常结果人员,单位将在体检后通知其进行复检;

   8.全部检查项目完毕后请将体检表交到前台。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入考察环节,具体考察事宜另行安排,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0471-4590026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工作日)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3年9月1日   

  


原文链接:http://gbdsj.nmg.gov.cn/ywdt/gdj_tzgg/202309/t20230901_2371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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