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广东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8月29日至9月4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王纯毅联系电话:020-61292622。
附件:2024年广东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资金分配方案.doc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8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gbdsj.gd.gov.cn/zxzx/tzgg/content/post_4243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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