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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23-08-27     来源: 河北广播电视总局、广电总局、广电、广播电视、总局     作者:佚名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河北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新媒体集团、河北影视集团,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20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单位中从事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与工程技术、理论研究等工作的高层次杰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分别作为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的推荐人选。

  二、推荐名额

  国家广电总局分配我省领军人才推荐名额10名,青年创新人才15名。省局推荐工作实行差额推荐,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推荐名额分别共30名、45名,各地、各单位按名额分配排序上报(附件2),推荐人选数量不得超过分配的名额数量。

  三、推荐办法

  各市局负责统筹所辖范围内的广播电视单位、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单位开展初审、推荐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初审、推荐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内部公示等程序,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书面征求人事、纪检等部门意见后,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报送省局。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请各地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拟推荐人员本人登陆“两个人才”工程评审平台(http://rc.pingshen.nrta.gov.cn)注册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信息全部填写后,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申报表,在“承诺书及单位意见”页签名。

  2.各市、各单位初审。各市、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推荐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并书面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人事、纪检等部门意见。各市、各单位在初步人选“承诺书及单位意见”页填写单位意见并盖公章后返还申报人。申报人将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及单位意见”页扫描上传至评审平台,正式向省局提交申报。具体操作详见评审平台上的《个人申报操作指南》。

  3.省局推荐。省局对各市、各单位推荐的人选组织复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推选,择优确定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总局。

  五、材料报送

  本次推荐选拔工作采用电子化信息报送方式,所有推荐材料均通过“两个人才”工程评审平台在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填写、扫描上传、报送。

  1.申报人通过登录“两个人才”工程评审平台在线填写《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申报表》或《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申报表》,提交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需扫描为PDF文件上传至评审平台,建议单个文件不超过10M),每名申报人仅可填写一份申报表。

  附件材料包括:奖励情况证明的电子扫描件;主要成果参与证明的电子扫描件;最高学历、学位和职称证明的电子扫描件。

  2.申报人填写承诺书,承诺书可随申报表一同在线导出,需本人签字和初评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评审平台提交省局审核。

  联系人:郭长春,电话:0311-87116364

  

  附件: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查看,网址:http://www.nrta.gov.cn/art/2023/8/1/art_113_65082.html%EF%BC%89

  2、河北省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青年创新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8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rta.hebei.gov.cn/view/1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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