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北省优秀网络视听剧本征集
活动方案》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集团、河北影视集团,各网络视听持证机构、影视制作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以网络视听文艺精品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营造有利于精品创作的良好环境,河北省广播电视局指导、河北影视集团主办河北省优秀网络视听剧本征集活动定于近期启动。现将《河北省优秀网络视听剧本征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鼓励社会各界参与。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以网络视听文艺精品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营造有利于精品创作的良好环境,打造新时代网络视听高峰之作,定于近期启动河北省优秀网络视听剧本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
二、组织单位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指导,河北影视集团主办。
三、征采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由主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推选出最佳作品、荣誉作品、优秀作品。
四、征集方向
(一)聚焦时代发展,用现实题材创作书写时代气质。
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聚焦“国之大者”,书写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人民群众的火热奋斗,反应时代之变、彰显中国之进、回应民生之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事件,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农村现代化、科技发展等新时代伟大实践与发展建设成就,用文艺作品记录时代、书写时代、赞美时代,弘扬时代主旋律,振奋时代精气神,用能动力和创造力,生动展现新时代风貌。
(二)聚焦革命历史,用青年表达呈现创作新活力。
围绕迎接抗美援朝战争胜利70周年、改革开放45周年、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5周年、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一系列革命信仰中寻找创作源泉,创作兼顾主旋律与市场性的革命历史题材作品,于新时代主旋律文艺作品中注入新的表达,以当代年轻人视角,反映革命历史奋进进程与热血激情的先行者事迹,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强大精神内蕴,建立历史与当代生活的连接,让爱国主义成为最鲜明的底色,弘扬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引导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三)聚焦历史文化,展现中华审美风范。
鼓励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本土文化资源中寻找创新源泉,展现中华文明发展历程,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美学精神、道德规范、时代价值,弘扬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匡正扬善、诚信孝亲、勤劳节俭等传统美德,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支持创作体现鲜明中华文化基因、中国故事元素、中国审美旨趣的优秀传统文化题材作品,讲述好中国故事,弘扬好中国精神。
(四)聚焦河北特色,展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伟大实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的工作部署,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后奥运经济和文化旅游产业、科技创新、开发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主战场,积极展示河北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
(五)聚焦新时代美好生活,展现社会新气象。
从各行各业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规划中寻找创作选题,艺术化书写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光辉历程和经验成果。围绕社会现实和民生议题等热点话题,反映社会不同圈层、不同年龄人群的生动生活,表现人对真善美、光明和未来的追求。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教育、劳动者的奋斗故事、平凡人的感人事迹等,支持具有创新意义的农村、少儿、法治、教育、少数民族等题材创作,以现实生活为基础,以温暖为主基调,以真实具体、真挚炽热的共情引发人民群众共鸣。
五、征集类型
征集网络视听剧本,包括网络电影、网络微电影、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等网络视听节目作品剧本。
六、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线上投稿方式,作品接收邮箱:hbysywb@163.com。剧本需为Word或WPS文档格式,后缀为“.doc”。上传剧本需包含剧名页、300-500字梗概、剧本大纲、剧本正文。文字统一采用宋体、四号字、A4纸格式。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作品类别(网络电影、网络微电影、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
确保在线投稿基本信息准确完整,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参评作者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征集办公室。如因作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咨询电话:曹欢15630139869;郜雨萌17798089252。
七、版权要求
1.作者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已转让他人的,须有受转让方出具的原作者享有参评资格权益的证明。如系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以上材料应与“参评剧本作者登记表”一同上传。
2.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相应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3.建议参评剧本作者酌情预先自行进行版权登记,保护自身权益。
附件:1.版权承诺书.doc
2.河北省优秀网络视听剧本征集活动参评剧本作者登记表.doc
原文链接:http://rta.hebei.gov.cn/view/1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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