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名称
宾馆饭店视频点播监管系统专线租用
二、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
序号 | 酒店名称 | 地址 | 备注 |
1 | 北京亚奥国际酒店 (原劳动大厦) | 朝阳区大屯路甲1号 | |
2 | 北京人卫酒店 | 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楼 | |
3 | 北京新疆大厦 | 海淀区三里河7号 | |
4 | 地大国际会议中心 (地大酒店) | 海淀区成府路中国地质大学院内 | |
5 | 长富宫饭店 |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6号 | |
6 | 王府半岛酒店 | 东城区金鱼胡同8号 | |
7 | 新云南酒店 | 朝阳区东北三环七圣中街12号 | |
8 | 北京国宾酒店 | 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9号 |
上述宾馆饭店视频点播监管系统专线租用。
(二)成果技术要求
1.上下行带宽不少于10M;
2.网络可用率不低于99%;
3.此互联网专线满足带宽独享;
4.带宽具有可扩展性;
5.确保线路及配套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用电、结构等安全;
6.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网络接入服务,并重点保障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业务连续性,提供7×24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提供免费7×24技术支持电话及投诉处理电话;
7.对设备故障半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
8.租期结束后,提交服务期内工作总结报告。
(三)项目实施周期
宾馆饭店视频点播监管系统专线租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三、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28.032万元
拨付方式:财政资金(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比选程序安排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投标单位应于 2023年8月10日16:00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视听节目监测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二)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比选申请表
4.以往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5.报价单(包括明细)
6.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视听节目监测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黄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55565416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cwxx/zfcg1/202308/t20230804_3214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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