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活动,加强经纪机构、经纪人员管理,明确经纪机构、经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目的是保障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这是在2021年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等多部门集中整治文娱领域乱象之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为保障和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健康繁荣发展,出台的系列措施之一。在此之前,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和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已先后发布《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和《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三项措施共同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下一步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基本的标准规范。
2021年9月,有关部门合力重拳治理文娱领域乱象,确实在很大程度上震慑和廓清了该领域存在的偷税漏税、艺人行为失德失范、明星经纪机构及后援会乱象等顽症痼疾,起到了正本清源、刮骨疗毒的效果,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清源和刮骨,核心目标还是“发展”二字。重拳整治顽疾之后,还要有一系列的配套细化措施,为行业稳定持续繁荣发展提供可操作可遵循的标准、规范、路径、方法,为行业长远发展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为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划出界限、标出底线,让行业、机构、企业、从业者均有规可依、有标可循,解除后顾之忧,一门心思搞好创作生产,推动全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回应了行业关切,受到行业人士的普遍欢迎。
监管和治理是为了推动行业更好发展。只要扭住“发展”这个关键,强化管理和服务,就牵住了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牛鼻子。
原文链接:https://gdj.ah.gov.cn/xwzx/cmsj/146685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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