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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的通知_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来源: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市场函〔2023〕24号)要求,现就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报名考务费200元,加试外语类考务费40元,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下载准考证

  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

  四、考试时间

  

  


原文链接:http://whly.tj.gov.cn/XWDTYXWZX6562/TZGGYXXGKX5995/202307/t20230707_6346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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