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省播音主持系列、艺术系列广播电视专业、艺术系列电影放映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职称评价在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省职改办《关于修订完善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3〕1号)要求,我办对河北省播音主持系列、艺术系列广播电视专业、艺术系列电影放映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进行了修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0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可以通过以下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1-87116364。
传真电话:0311-85081417。
电子邮箱:hbgdrsc@126.com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职改办
2023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rta.hebei.gov.cn/view/1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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