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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示及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1     来源: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117号)要求,2023年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并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表“备注”栏中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早上7:30

  地点:青海省广播电视局院内集合(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40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

  三、体检标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原则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须知

  1.体检工作由青海省广播电视局统一组织,请考生准时参加(自行体检一律无效)。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前一天避免饮食油腻、剧烈运动、吃夜宵。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要求“若体检的应聘人员已怀孕,可待应聘人员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已怀孕的须向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提供孕检报告(能够证明已孕医学相关证明即可),待孕期结束后与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联系,确定体检及其它事宜。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6.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向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提供放弃体检的证明。

  7.请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8.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拟聘用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0971-6329080

  

  附件:2023年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6月9日


原文链接:http://gdj.qinghai.gov.cn/content/6482ebe53fdee1179067d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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