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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4     来源: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州、市广播电视局,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省广电局将于2023年7月下旬召开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现将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13号)有关规定,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相关工作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2023年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事项须逐级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推荐。

  (一)省属单位人员: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由省级部门审核提交“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州、市所属人员: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提交州、市广播电视局,由州、市广播电视局归口提交“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县、市、区所属人员: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提交州、市广播电视局,由州、市广播电视局归口提交“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个人申报后提交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州、市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州、市广播电视局归口提交“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后直接提交“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个人申报后提交所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州、市广播电视局归口提交“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中央驻滇单位或省外单位人员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中央驻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所在地区的省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广电局回复同意后,由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9日。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

  (二)申报材料

  1.此次网上申报,上传的文件一律使用pdf格式,且文件名称要与文件内容相对应,不得上传图片格式文件,不得将未修改名称的扫描文件直接上传。

  2.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现聘专业技术职务”填写工程师或副高级工程师,“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履职年限”为工程师或副高级工程师的聘任年限。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附件1),限A4纸2页打印,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由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作为公示材料一并扫描上传。县级以下申报人员须同时由用人单位和县级广播电视局(或县委宣传部)审核盖章。

  4.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等须经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确认。

  5.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须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扫描件;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据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供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相关材料须经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确认。

  2023年以前已参加评审但未通过的,须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新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栏中填写新业绩成果,且新业绩、新成果证明材料要单独扫描上传,并在pdf文件名称中注明。无新业绩成果或未提供新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新业绩成果,不予上会评审。

  6.申报人本人电子证件照。彩色免冠,宽高比例为4:5,格式jpg,文件大小在200KB至1MB之间,像素大小最低为480px*600px,最高960px*1200px。

  7.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8.破格申报人员须由本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2名在职在岗的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填写《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2),由推荐人签名和推荐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与《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一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作为公示材料一并扫描上传。

  (三)其他事项

  1.严格规范申报推荐审核程序。

  (1)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

  (2)用人单位是申报人员审核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的推荐申报事项。

  2.高技能人才、特殊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人员申报按相关规定执行。破格申报及转系列申报人员评审将由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面试答辩。

  3.请各州、市广播电视局收到通知后,逐级转发,并同时抄送同级(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4.“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使用手册可到“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站(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帮助中心”栏目中查阅下载。申报过程中如果出现网页卡顿、网络拥堵等问题,建议避开工作时间错峰申报。

  5.本通知附件的电子文档可在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随通知下载,网址:http://ynsgbdsj.yn.gov.cn。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选 0871-65309204

  电子邮箱:263608537@qq.com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2.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3.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ynsgbdsj.yn.gov.cn/xg_xxgk/xg_xxgk_tzgg/202305/t20230530_10888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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