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名称:气体灭火系统检测
二、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为落实北京市“科技创安”要求,保障朝内办公区消防安全,使各安全保障设备有效运行,对新闻出版大厦配电室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第3款、《北京市消防条例》第12条第3款规定,建筑消防设施应当依据消防检测规范,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7.3条规定,压力容器应在安装3年后即进行安全检测。依据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88-2012《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北京市地方标准DB-2016《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統施工及验收规范》、GA400-2002(2005版)《气体火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25972-2010《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等规定,系统缺压属严重缺限项。应对消防设施进行相应的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检测、维修及充装气体灭火药剂,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具体内容为:包括气体控制器、手动自动转换开关、紧急启动及停止开关、紧急启动及停止按钮、紧急启动警示装置、紧急启动声光报警装置、七氟丙烷储瓶120L,19个。充装七氟丙烷药剂、高压软管、集流管、驱动气瓶、驱动管路及其安全释放装置、电磁阀及其敷设、选择阀、安全释放装置、手动紧急启动器、管网系统、压力开关、声讯检示装置、信号反馈模块、系统电气线路、安全释放泄压口、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应急呼吸器、事故排烟风机及其控制模块等的维修及检测。
服务周期一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53.828851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应消防服务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投标单位应于 2023年 4月 25日 16 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二期办公楼208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因疫情管控要求,所有投标文件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二期208办公室(如不能邮寄,请放置新闻出版大厦前台转交)。联系人:栗老师 电话:64081266
2、投标人应提交如下文件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比选申请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4)证明投标人信誉、经营状况、技术状况、履约能力等的材料。
(5)以往业绩证明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起完成的同类项目经验(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报价单(包括明细)
(7)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需求分析、实施方案、实施团队、进度安排等几方面,其中实施团队部分应提供团队人员的相关信息、能力资质和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8)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栗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4081266
附件: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cwxx/zfcg1/202304/t20230419_3059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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