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电法治网!

广电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3年广播电视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5     来源: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广播电视节目守正创新,切实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省局将继续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季度推优工作,进一步加大创新创优扶持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

  (一)推优范围

  由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原创,在推荐季度首次播放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推优,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新闻访谈等。

  (二)推优标准

  1.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生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优秀作品;

  2.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宣传主题,开展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形势宣传、典型宣传的优秀作品;

  3.把握时度效,提高议题设置能力,加强热点问题引导,着力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化解矛盾的优秀作品;

  4.创新理念、形式、方法、手段和话语表达的优秀作品;

  5.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走转改”和提升“四力”要求的优秀作品。

  (三)推优数量

  各市级以下(含市级)广播电视台的新闻作品,由各市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筛选审核后统一向省局推荐,每季度推荐的新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件。山东广播电视台和山东教育电视台的新闻作品,由台相关部门筛选审核后直接向省局推荐,山东广播电视台每季度推荐的新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5件,山东教育电视台每季度推荐的新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件。

  (四)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电视新闻作品视频文件(MP4格式)、广播新闻作品音频文件(MP3格式)。电子版申报材料:《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邮件标题命名规范:新闻作品推优+申报单位+作品名。一季度向省局推荐的截止日期为4月5日;二季度截止日期为7月5日;三季度截止日期为10月8日;四季度截止日期为次年1月5日。各单位所推荐的新闻作品的首播时间须在推荐截止时间前一季度内,如2023年一季度推荐的新闻作品首播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内,依次类推。

  广播电视新闻作品“主创人员”包括记者、编辑等相关工作人员。广播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4人,电视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广播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电视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如电视作品超过30分钟,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电视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节目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二、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

  (一)推优范围

  由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重点创作播出的季播、周播和特别节目,包括公益、文化、综艺、科教、经济、道德建设、生活服务等类型(新闻类节目、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不纳入参评范围)。参评节目须为各单位原创节目,并在对应季度首次播出。广播电视机构与网络视听节目平台联合制作的节目也可推荐参评。

  (二)推优标准

  1.突出时代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贴近时代要求和人民需要。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2.坚持价值引领。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新时代,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手段实现思想传播和价值引领。

  3.坚持创新融合。在理念、内容、形式、手法上积极创新,生动阐发中华民族独特的思想内涵、人文精神、道德观念,传播中华美学风范。顺应融合发展大势,贴近青年人需求和特点,在创作、生产、播出、宣推等环节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开发融合产品,强化大屏小屏互动,在多屏终端传播效果好、影响力大,实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有机统一。

  (三)推优数量

  各市级以下(含市级)广播电视台的创新创优节目,由各市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筛选审核后统一向省局推荐,每季度推荐的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原则上不超过2件。山东广播电视台和山东教育电视台的创新创优节目,由台相关部门筛选审核后直接向省局推荐,山东广播电视台每季度推荐的创新创优节目原则上不超过5件,山东教育电视台每季度推荐的创新创优节目原则上不超过1件。

  (四)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表》(见附件3);广播节目音频文件(2期节目样带)、电视节目视频文件(2期节目样片)。电子版申报材料:《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表》,邮件标题命名规范:创新创优节目推优+申报单位+作品名。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

  三、国产纪录片

  (一)推优范围

  由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或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机构创作生产,并在经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影视播映机构、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络视听平台或者海外主流平台公开播映的国产纪录片,均可参加。

  参评纪录片申报单位为作品制作单位或版权单位;联合制作或共有版权的片目,须经协调确定唯一申报单位后,再推荐参评。中外合拍片须在推荐表中注明。参评重大理论文献电视片应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电视片播出许可证》。访谈类节目、纪实性真人秀不属于推荐对象。参评纪录片须为普通话配音或加配中文字幕。

  (二)推优标准

  1.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报告精神、大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展示全省各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全面展示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

  2.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宣传主题。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重大部署,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强信心”、“团结奋斗”等主题,开展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创作。

  3.记录新时代、新征程、新奋斗。聚焦平凡而伟大的新时代奋斗者开展的现实题材作品创作,讲述普通中国人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平凡岗位取得非凡成绩的故事,展现昂扬奋进的新时代精神风貌,展现新征程上国家事业的重大成就、伟大变革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聚焦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立足中华文化资源宝库,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讲好中华文化故事,彰显中华文化魅力。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在理念思维、艺术手法、题材开拓、表现手段上锐意创新,积极运用最新技术成果增强表现力、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

  如参评纪录片以中国梦为主题,着重展现普通人与国家和时代一起发展成长,追梦、筑梦、圆梦的故事,单集时长不超过30分钟,可在推荐表中自主选择参加免费公益展播,推荐给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下载播出,展播期限为2年。

  (三)推优数量

  各市级以下(含市级)广播电视台和影视制作机构创作的国产纪录片,由各市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筛选审核后统一向省局推荐,每季度推荐的国产纪录片原则上不超过2部。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国产纪录片,由相关部门筛选审核后向省局推荐,每季度推荐的国产纪录片原则上不超过5部。

  (四)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推荐表》(见附件2);视频文件(MP4、1920*1080、编码方式H264),去除片目(包括片花)中的台标、栏目标,节目字幕、片尾字幕可保留。重大理论文献电视片需同时附送广电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电视片播出许可证》复印件。电子版申报材料:《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推荐表》,竖版海报或者片名截屏。邮件标题命名规范:纪录片推优+申报单位+作品名。一季度向省局推荐的截止日期为4月1日,二季度截止日期为7月1日,三季度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四季度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推荐纪录片的首播时间须在推荐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如,2023年一季度推荐的作品首播时间须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依次类推。

  四、电视动画片

  (一)推优范围

  由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或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机构创作生产的国产电视动画片均可参加推优。参评动画片申报单位为作品制作单位或版权单位。

  (二)推优标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实施黄河国家战略等主题主线,充分展示新时代发展伟大成就,引导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持文化自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生动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

  (三)推优数量

  各地区、单位根据申报主体实际创作情况进行申报。申报的电视动画片须取得由我局发放的《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

  (四)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优秀国产动画片推荐表》(附件4)和视频文件(各2份)。一季度向省局推荐的截止日期为4月5日;二季度截止日期为7月5日;三季度截止日期为10月8日;四季度截止日期为次年1月5日。

  2023年,省局将健全奖励扶持制度,每季度组织业内专家及广播电视机构采编一线代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评议,对于评出的季度优秀广播电视节目,省局将予以通报表扬,并择优上报总局参加相关评选活动。凡获总局推优的我省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国产纪录片、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电视动画片将直接入围我省年度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评选,不占用推荐单位评选作品名额。

  请各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级广播电视台和制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局每季度推优前不再另行发文。

  新闻作品、创新创优节目联系人:李琳,电话:0531-51761632。

  纪录片、电视动画片联系人:周琛,电话:0531-51761633。

  电子邮箱:zbs1100@126.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8577号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

  

  附件:1.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docx

  2.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表.docx

  3.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推荐表.docx

  4.2023年度(第 批)优秀国产动画片推荐表.docx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3月2日


原文链接:http://gd.shandong.gov.cn/articles/ch06297/202303/b17b11e0-dab1-47c9-bb4d-73f43229063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