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精品创作工作,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公益广告精品创作提升工程,努力为新时代首都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将2023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2023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重点扶持创作方向是:
(一)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主题,深刻领会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领会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教育科技人才、法治建设、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鼓励创作反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的优秀作品。
(二)聚焦新时代首都发展。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鼓励创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等题材的优秀作品。
(三)聚焦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鼓励创作“进京赶考之路”、蒙藏学校、文明城区创建、北京榜样、道德模范、中轴线申遗保护、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博物馆之城、全民阅读、演艺之都、大戏看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漫步北京、畅游京郊等题材的优秀作品。
(四)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鼓励聚焦都市型现代农业、“田长制”保护耕地、“农业中关村”建设、打造“种业之都”、地理标志和绿色有机农产品、“北京优农”品牌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深化农村改革、东西部对口协作等重点工作,创作“三农”题材的优秀作品。
(五)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鼓励创作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和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等题材的优秀作品。
(六)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鼓励创作京津冀协同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雄安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反映国家重大战略建设和“十四五”发展成就的优秀作品。
(七)聚焦国际传播。鼓励创作宣介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视角,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的优秀作品。
(八)其他作品。鼓励创作科学传播、廉洁文化、健康北京、“扫黄打非”、知识产权保护、敬老养老助老、助残、女性、儿童、生物多样性、防艾、税收、禁烟、消防救援、反诈、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家教家风、见义勇为、旅游、平安北京建设等题材的优秀作品。
二、征集类别
2023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共分三类,即音频类优秀作品、视频类优秀作品和优秀传播机构。
三、申报主体
(一)本市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社会机构等,均可申请2023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
(二)市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网络视听平台,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均可申请2023年“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2023年“音频类优秀作品”和“视频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申报单位一般应在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之间完成创作。
(二)申报2023年“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度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遵守《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播出公益广告达到法定标准。
(三)鼓励各机构加大5G+4K/8K、人工智能、区块链、全息、大数据等其他新技术在新视听公益广告中的应用。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时间及程序要求
1.时间要求:2023年3月24日截止。
2.申请“音频类优秀作品”“视频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或者本单位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情况(填写附件1、2),通过快递等方式,报送至我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3.如为个人报送作品,在“制作机构”一栏中填写“个人”(同时需填写身份证号),仅限本市户籍,报送作品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个人报送作品不参加北京市级项目扶持,特别优秀的作品,由评审委员会选送推荐参加全国扶持项目评审。
(二)作品格式要求
1.音频类作品。作品采样大小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格式为MP3或WMA。
2.视频类作品。(1)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格式为MP4。务必去除或遮盖作品中的台标、栏目标等,配音字幕可保留。(2)4K超高清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为3840×2160(16:9),码率不低于50M/秒,格式为MP4。
3.系列作品报送说明:同一创作团队,同一主题,创作风格和表现手法类似的作品,鼓励按系列报名,只填写一张报名表,需在报名表作品名称一栏注明“系列”及作品个数,并在备注栏列出单个作品的名称。
4.时长说明:作品时长一般不得超过180秒,系列公益广告作品择优报送其中1部。
(三)报送
申报材料:
1.推荐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须填写完整)。
2.U盘(内含作品、报名表WORD版、报名表签字盖章清晰照片版或扫描版)。
3.报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1期806室,咨询电话:010-64081055。
邮编:100010
联系人(收件人):谢杰、张心奕
联系电话:010-64081055
六、政策支持
经评选为优秀公益广告扶持的项目,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奖励证书。
2.需提供该作品的播出版本,统一上传至总局和北京局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推荐本市播出机构、学习强国平台等免费播放,加大宣传。
3.主创团队将纳入“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创意人才库”,获邀参加第五届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创意征集大赛、国际展播展映活动、主旨演讲、公益盛典等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品牌活动等。
4.享受专家提供的创作、传播等业务辅导。
附件:1.《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推荐表》
2.《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推荐表》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
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推荐表 | |||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别 (广播/电视) | ||
制作机构 (单位报送填写) | 制作日期 | ||
作者/主创姓名 (不超过5人) | 1、 2、 3、 4、 5、 | 身份证号 (仅个人报送需填写) | 1、 2、 3、 4、 5、 |
作品时长 (秒) | 联系手机 |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 ||
版权声明 | 兹承诺本单位(本人)拥有该作品完整、合法的著作权(版权),不存在抄袭、借用等法律问题,如出现相关问题,将退回该作品的全部扶持资金和证书,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获北京市扶持,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拥有该作品的使用权;如获国家扶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拥有该作品使用权。 签 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意见 | 同意推荐报名。 盖章 年月日 | ||
省级主管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日 | ||
备注 |
附件2:
传播机优秀构扶持项目推荐表 |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别 | ||
播出公益 广告条次 | 播出公益 广告时长 (分钟) | ||
负 责 人 | 联 系 人 |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
通信地址 | 邮 编 | ||
主要 工作 成果 | (2022年制度建设情况、优秀作品传播情况、符合《评审办法》要求的其他工作成绩、总局及北京局公益广告作品库作品播出情况)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总局意见 | |||
备注 |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tzgg2/202302/t20230217_2918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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