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名称:北京媒体融合发展管理——媒体融合发展动态服务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姜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4081069
三、采购需求及成果要求
1.采购需求
利用监测工具+人工方式,关注北京乃至全国媒体融合发展动态,为北京市广电系统定期提供媒体融合发展动态监测、专项监测。
2.成果要求
(1)监测北京融媒指数,并根据采购方需求调整完善监测指标体系,监测平台不少于6家,建立可视化系统;
(2)编制媒体融合动态监测双周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3)编制短视频监测季报,并举办不少于两期的短视频点评会;
(4)编制不少于四期的媒体融合专题报告;
(5)项目档案整理。
3.项目实施周期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12月16日。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32.8万元;
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23年2月22日17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一期603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比选申请表;
(4)以往从事此类项目经验、成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5)报价单(包括明细);
(6)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3年2月10日
附件1:媒体融合动态服务供应商比选申请表附件2:媒体融合动态服务比选评分表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cwxx/zfcg1/202302/t20230210_2915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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