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推进地市级媒体加快深度融合发展实施 方案》(中宣发〔2022〕14号)的安排部署,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编制了《市级融媒体中心总体技术规范》《市级融媒体中心数据规范》《市级融媒体中心接口规范》《市级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防护基本要求》《市级融媒体中心技术系统合规性评估方法》等5项技术标准规范,并于今日发布。
《市级融媒体中心总体技术规范》提出了市级融媒体中心技术系统的总体框架,规定了业务实现、能力提供、数据分析、资源支撑、运维保障等方面内容。此规范适用于市级融媒体中心技术系统的设计、建设、验收、运维和管理。
《市级融媒体中心数据规范》规定了市级融媒体中心基础数据、媒体数据、媒体元数据、生产业务数据、发布运营数据及系统数据等要求,对于数据的名称、类型、结构和描述提出规范要求。此规范适用于市级融媒体中心数据治理和数据资源系统建设,用于指导和规范市级融媒体中心各 类数据资源的定义、分类、管理和交换。
《市级融媒体中心接口规范》规定了市级融媒体中心与省级技术平台、县级融媒体中心以及外部平台之间进行消息通讯、 控制指令和数据交换的接口的协议、功能和调用方式,以及市级融媒体中心对外提供的支撑技术能力开放接口的协议、功能和调用方式。此规范适用于市级融媒体中心的设计、研发、建设、验收和运行维护。
《市级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防护基本要求》规定了市级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构建的基本要求。此规范适用于市级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防护系统的设计、建设、测试、运维和管理。
《市级融媒体中心技术系统合规性评估方法》规定了市级融媒体中心技术系统数据、接口以及网络安全防护的合规性评估方法。此规范适用于市级融媒体中心技术系统的建设、运行、测试和维护。
原文链接:http://gbdsj.nmg.gov.cn/ywdt/gdj_hydt/202302/t20230202_2225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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