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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5     来源: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教育电视台,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月28日

  全省广播电视系统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等重点任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带动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新成效。围绕“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势,面向全行业、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全系统从业人员提升法治素养,为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水平有力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依法治理持续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日益浓厚。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特点优势,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全局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山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总结发扬“七五”普法经验做法,聚焦聚力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短板弱项,全面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普法工作的均衡发展和有效推进。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法治思维、法治本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民法典常态化宣传机制,每年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指导开设法治节目、栏目,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充分利用全媒体优势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推动民法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四)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强化对“十四五”时期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提出的“三个走在前”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宣传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宣传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大力宣传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紧密衔接、统筹协调。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党章放在突出位置,开展“学党章知党史”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始终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党内法规制度作为日常学习教育内容,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形式,促进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六)深入学习宣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法规规章

  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著作权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以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推动各级干部职工熟悉掌握、准确理解与所从事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提高全行业法治化水平。切实加强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新出台的《广播电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三、普法对象

  (一)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等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内容,促进学思用、知信行统一。

  (二)抓好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广电大讲堂”“我的业务我来讲”等活动,加大法治内容授课比例,使业务培训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健全完善网络在线学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培训,探索开展“以案释法”案例教育、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

  (三)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养

  健全完善普法长效机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播音员主持人、编辑记者等相关人员入职、考核、考评、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加大广播电视、著作权等行业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引导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服务单位依法依规从事创作生产,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强化行业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四)加强全社会教育引导

  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普法,创新开展普法系列活动,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以及重大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服务单位开展公益普法,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推动法治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法治题材作品创作生产,丰富作品的法治内涵,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鼓励制作播出法治专题节目和法治题材的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公益广告、网络剧、网络电影、短视频等法治视听文化产品。充分利用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共享平台,增加法治作品节目供应。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映活动,促进法治文化传播。深入挖掘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齐鲁文化中的法治元素,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文化中的法治内涵。以“视听山东”为载体,以讲好山东故事为着力点,鼓励创作出彰显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价值观念的优秀作品,深化对外传播交流,扩大影响力。

  (二)推动传统普法形式与新媒体普法形式紧密结合

  进一步用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等各类媒体,加强法治频道、法治节(栏)目传播矩阵建设,巩固和壮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宣传阵地。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提高法治题材作品质量,推动法治公益广告刊播创作播出。创新普法方法手段,探索“智慧广电+普法”模式,充分发挥“智慧广电”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社会综合治理中的作用。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组织参加广播电视网络法纪知识竞赛活动,提升普法实效。

  (三)推动法治实践与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中,拓展社会各方参与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改过程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对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前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理解和认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过程中,努力做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依法辅助决策、避免法律风险作用,在法治实践各环节,推动树立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把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列入本单位工作重点,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二)落实普法责任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普法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实施;机关党委负责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以及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党内法规宣教工作;人事处负责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法治培训、情况考核和各项业务培训中法治培训内容的总体规划;宣传管理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负责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服务单位的普法宣传;传媒机构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法治公益广告的刊播;科技处负责指导协调各广播电视传输机构的普法宣传;其他处室、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负责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市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政管理部门要参照省局普法责任分工情况落实各部门相应责任。

  (三)建强人才队伍

  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专兼职普法人才队伍,提高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普法的专业化水平。将法治教育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单位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评估检查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部署要求,适时开展全行业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督导和终期总结验收,及时总结工作、推广经验做法,对在检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督导、加大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地落实。

  


原文链接:http://gd.shandong.gov.cn/articles/ch06297/202203/add48c40-a63c-4933-9ff8-6366579217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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