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中共韩城市委宣传部,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西部电影集团,相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持续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推动创作生产更多优秀作品,现将陕西省2022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23年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陕西省2022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设立“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省广电局专项资金给予扶持;设立“优秀组织机构”,给予表彰。同时,将择优申报广电总局项目扶持。
二、申请主体
(一)省内机构和个人制作的广播公益广告作品或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可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或“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
(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机构,可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
(三)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其他对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广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可申请“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应在2022年内制作完成,已公开播出过和未公开播出过的作品均可参与评审。
(二)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2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应满足《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确保播出时长和条次,注意优化排播,提高传播效果。
(三)申请“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2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引导、专项扶持、专题培训、作品征集、集中展播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评审要求
(一)时间及程序要求
1.2023年4月10日前,各地市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初审推荐工作,并向省局报送通过初审的扶持项目材料。陕西广播电视台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直接向省局报送。
2.各地市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推荐扶持项目数量:“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每类不超过6个,推荐“优秀播出机构”不超过2个,“优秀组织机构”1个。其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推荐扶持项目“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每类不超过2个。
3.省广电局按照《陕西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办法》对所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申报广电总局项目扶持。
(二)作品格式要求
1.广播类作品。MP3或WMA格式,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KHz。
2.电视类作品。高清晰度视频,MP4格式,H.264或MPEG2编码,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鼓励制播4K超高清作品,MP4格式,H.265编码,3840×216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50Mbps。
3.报送的广播类、电视类作品单部时长一般不超过180秒,系列公益广告作品择优报送其中1部。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扶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2、3)纸质版(一式3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作品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2.申请“优秀播出机构”或“优秀组织机构”,还需报送单行推荐材料一册(内含综合报告及旁证材料)。
3.所有材料电子版及全部作品刻录一张光盘,或存储在一个U盘内报送。
五、2023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求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广电贡献。要着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要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大力实施公益广告创作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引领扶持,调动制作播出机构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有利于精品创作生产的良好环境。要严格执行播出要求,加强监测监看,科学合理编排,把握好时度效,用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的优秀作品引领社会风尚。要加强公益广告全媒体传播和国际传播,持续提升公益广告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金宝
联系电话:029-85496392(传真),15353567849
邮箱:kingboom54@163.com
邮寄地址:陕西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和对外合作交流处(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36号,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1.广播电视作品扶持项目申请表
2.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请表
3.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申请表
4.作品汇总表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gdj.shaanxi.gov.cn/info/1586/252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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