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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广播电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市(州)、甘肃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广播电视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全省广电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特色亮点,推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工作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重要途径,是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是推动全省广电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工作动态和成效的重要渠道。各市(州)、各处室(单位)要从服务全省广电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提高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增强信息报送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一)明确报送重点

  按照“围绕中心、把握大局、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紧扣省局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突出反映工作中的要点、特点和亮点报送信息(信息报送重点见附件1)。

  (二)制定报送计划

  各市(州)、各处室(单位)要增强信息报送意识,做到工作推进与信息报送同步规划,与重大工作安排相配合,同步制定信息报送工作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重大工作、推进典型经验梳理与总结,确保信息报送有深度、有内容,能够突出反映广电领域各项工作的新情况、新发展。

  (三)提高报送质量

  1.信息报送的时限。日常工作或动态信息经常报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的情况及时报送(1-3个工作日),重大事件或重要信息(新闻线索)随时报送(当天报送)。

  2.信息报送的内容。信息要内容新、角度新、题目新、观点新;要坚持反映大事要情、客观实情,提供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决策信息;要对重要信息(新闻线索)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要严格规范信息的搜集、编辑、审核、报送等程序;要言简意赅、层次清楚、逻辑严密,一般性信息300字左右,领导活动信息400字左右,重要信息600字左右,重大信息1000字左右。(涉及主要领导信息,办公室呈主要领导审示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涉及其他领导信息,由领导本人签字)。

  3.信息报送的平台。各市(州)、各处室(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所报信息根据内容在省局门户网站、政务APP、微信公众号以及内部刊物《甘肃广播电视》择优采用,重要信息同步报送国家广电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传部。省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主要发布各市(州)、各处室(单位)业务及党建工作信息,《甘肃广播电视》精选刊发重要工作部署、情况交流、课题研究等信息,各平台及时反映全省广播电视发展进程及工作动态。

  4.信息报送的审核。各市(州)分管领导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保密审查第一责任人,所报信息必须经各市(州)分管领导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坚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各市(州)、各处室(单位)信息报送至省局指定邮箱的同时,将纸质版一并报送省局信息中心(市州可发传真或报送jpg格式,报送信息须注明报送单位、作者及联系方式)。

  三、形成机制,确保信息工作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对信息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积极为信息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地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干,切实发挥信息报送加强交流沟通、提供决策参考、推广经验典型的作用。

  (二)建立信息员队伍

  为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保证信息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各市(州)、各处室(单位)要明确1名文字功底扎实、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作为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上报。各市(州)、各处室(单位)于2023年1月6日前将信息员通讯录(见附件2)报省局信息中心,并申请进入“全省广电系统信息工作群”。省局信息中心将不定期汇总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及有关精神分享在信息工作群,并有针对性地约稿,入群领导和同志要保持相对稳定性,确因工作调整,请做好工作交接和推荐入群工作。

  (三)明确工作任务

  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分级分类制,各市(州)每月报送有效信息不少于4篇,局机关处室全年报送有效信息不少于25篇、联合支部处室全年报送有效信息不少于15篇、局老干部处全年报送有效信息不少于10篇,财务非独立直属事业单位全年报送有效信息不少于15篇(含研究服务中心),财务独立直属事业单位全年报送有效信息不少于25篇(每月有效信息不少于2篇)。其中,经验总结类信息1篇等同于工作信息2篇,被国家广电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上相关部门采用的信息1篇等同于工作信息2篇。

  省局信息中心每月对各市(州)、各处室(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汇总,对信息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对被国家广电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上相关部门采用的优秀稿件将呈送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时抄送市州主要领导,作为各类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同时,按照《甘肃省广播电视局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对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如信息报送内容出现泄密或严重表述错误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市(州)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将此件转发至所辖县(市、区)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报送广电系统相关信息。各级信息员(含县级融媒体中心)自行入群并修改备注: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左慧超          

  联系电话:0931-8539557

  全省广电系统信息工作群(QQ):623923450 

  信息报送邮箱:gsgbysh@sina.com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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