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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拟推荐名单的公示_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5     来源: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在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有关单位推荐申报基础上,经材料初审、专家评审,拟推荐天津杨柳青画社、天津老美华鞋店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庐(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立独流老醋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参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评选,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7日。

  公示期间对推荐名单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增元

  联系方式:83602638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hly.tj.gov.cn/XWDTYXWZX6562/TZGGYXXGKX5995/202212/t20221223_6060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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