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局加强州(市)级、县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地市级、县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管理工作的通知》。一是加强宣传管理。指导协调州(市)级、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主题主线宣传和对外宣介,征集网络视听年度宣传选题并建立项目库,组织开展各类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加强创作指导。二是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播出机构和频率频道开办秩序,推动频率频道精简精办和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三是加强公共服务。推进广播电视惠民工程建设,建设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州(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贯通的公共服务体系。四是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广播管理水平,丰富内容供给,建立健全应急广播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全省一体化指挥调度体系。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全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报备机制,统筹建立全媒体、全类型人才培养师资库,以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促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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