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广电局修订印发《福建省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方案》。一是对评价考核的目标要求、评价考核对象和考核实施单位、评价考核内容、评价考核等次、评价考核程序和方法、评价考核结果使用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在国有影视企业综合性考核占比应在50%以上。二是设置作品创作生产、受众反应和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29个三级指标以及41条评分标准。三是采取百分制进行考评,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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