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2022年版)》发布。《规范》规定了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要求,明确了广播电视服务内容包含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两类,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收听广播、观看电视服务项目,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智慧广电+”及其他服务项目。《规范》指出,通过规范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管理、硬件配套、人才队伍、保障措施,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系统完善、层次分明、科学适用、衔接配套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原文链接:http://www.nrta.gov.cn/art/2022/11/15/art_114_62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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