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广电局与省作家协会建立“文学+影视”创作对接机制,就进一步加强影视与文学作品的深度融合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务重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加强创作规划布局、建立沟通交流平台、建立优秀项目扶持机制等方面深化合作。定期面向社会征集具备影视化改编潜力的作品,联合开展优秀影视文学剧本评选,邀请作家、影视从业人员参与双方举办的业务培训、创作采风等活动,为作家、编剧、导演、制片人搭建起沟通交流、合作共赢的平台,努力推出更多具有齐鲁风格、齐鲁气派的精品力作,共同推进新时代山东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原文链接:http://gd.shandong.gov.cn/articles/ch02360/202210/eb7932b9-c6fc-447d-970a-0f81268812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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