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儋州旅游文化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儋州市综合执法局立足职能,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现向社会予以发布。
1.海南某某国际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未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
2022年5月14日6时50分,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等有关部门在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时,发现海南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共招徕旅游者46名报名参加“万泉河2日游”,并委托导游陈某杰进行接待。
该案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30000元,已办结。
2.儋州那大某某奶粉店(陈某温)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2022年5月19日7时16分,儋州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等有关部门在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南路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儋州那大某某奶粉店(陈某温)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共招徕38名旅游者报名参加“东方1日游”。
该案已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250元。
温情提醒:提醒广大文化和旅游从业者守法经营;广大老年旅游者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审慎选择不合理的低价旅游产品,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如发现涉老年人旅游、艺术品经营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警。
原标题:儋州市综合执法局发布2起涉老年人旅游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lwt.hainan.gov.cn/ywdt/sxkx/202209/t20220921_3269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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