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电法治网!

广电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7     来源: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作者:佚名    

  姜昆,1950年生人,1976年调入中国广播艺术团开始专业相声表演,1985年担任中国广播说唱团团长的职务。2004年至2010年担任中国曲艺家协会分党组书记。2012年至今,两次当选、担任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认定姜昆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曲艺类“相声”代表性传承人。

  担任非遗相声传承人期间,在姜昆同志的积极倡导和大力推动下,先后策划开展了一系列繁荣相声创作、发掘培育新人,继承传统、开拓创新的创作活动。在京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相声欢乐颂”主题采风创作活动;多次举办“马季杯”全国大学生相声展演;推动中国曲艺老艺术家“口述历史”项目的实施;编纂主题演讲《中国曲艺的魅力》,在全国企事业单位、大、中学校园开展上百场巡回演讲;带领团队搜集中国曲艺人物历史资料,与央视合作策划制作《百年巨匠》曲艺篇章;带领中华曲艺学会接受国务院参事室委派的《中华曲艺经典百篇》编撰任务。

  鉴于姜昆同志担任非遗相声传承人所做的大量工作和突出贡献,中国广播艺术团综合评估等级为优秀,并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至9月15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中国广播艺术团反映。

  联系电话:010-86097423、010-86091643

  

  中国广播艺术团

  2022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nrta.gov.cn/art/2022/9/9/art_113_615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