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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电局强化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省广电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多措并举强化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净化广告市场。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广播电视领域违规广告播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医药和保健品类、校外培训类等九方面,督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广播电视领域违规广告播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2022年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道频率违规播出广告问题清单》《青海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道频率发布商业广告、医药养生栏目月备案表》等,重点排查整治虚假违法违规广告。截至8月底,下发《违规广告整改通知单》18份、警示谈话5次,查处虚假违规广告28条,整改停播39条次。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力促规范管理。依据广电法规、规定,制定《关于广播电视管理月通报例会制度措施》,明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发布违规广告的内容、实施广告播出管理的5项举措及4项处罚措施,为严格落实发布违法违规广告整治、通报约谈和处置机制,推动广告播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同时,与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广播电视台签订了《青海省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监管责任书》《关于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自觉维护广播电视传播秩序承诺书》,层层压紧压实广告播出管理责任。

  三是坚持正面引导,推动疏堵结合。组织各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告监管部门带头学习贯彻《广告法》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进一步增强了规范广告行为的内生动力。通过指导创作主旋律公益广告、开展优秀公益广告征集展播、召开集中赏析会、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引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创作播出主旋律响亮、正能量强劲的公益广告作品,解决我省各级播出机构商业广告超时、公益广告播放不达标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gdj.qinghai.gov.cn/content/631945183fdee10b9a78b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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