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简化内部工作流程,合理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我局对11项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含省、市、县初审,国家终审事项)裁量权基准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吉林省广播电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清单》并印发至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此次发布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清单,是我局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又一有力举措,旨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升广播电视行业行政许可服务水平,积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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