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四川广播电视台,各有关影视制作机构:
根据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财政支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重点工程的通知》和省广电局印发的《四川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广播电视主题文艺精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广电局联合省委宣传部、财政厅开展了2024年四川省历史文化遗产广播电视文艺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经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省级有关单位推荐,省广电局组织专家评审和面向社会公示,最终确定了2024年四川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广播电视扶持项目15部。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扶持资金将由财政厅拨付至相关市财政局和省级有关单位,相关市、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监管。制作机构须按要求签署《四川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广播电视扶持项目协议书》,严格按照协议书及有关规定对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和推进创作生产,对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相关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按有关要求做好对扶持项目的跟踪问效、协调推进工作。
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各制作机构、播出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首届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书写伟大时代 精品奉献人民”主题和新时代新征程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生产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广播电视作品,不断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利文化条件。
附件:2024年四川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广播电视扶持
项目名单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10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gdj.sc.gov.cn/scgdj/gggs/2024/10/24/691f873aefb14ae98ce7cd5840862f7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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