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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举办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创作培训暨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频道、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自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节目内容创作水平和传播效果,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省广播电视局拟于2024年10月22-23日在长春市举办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创作培训暨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10月22日上午 专家授课

  1.开班动员:省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立中

  2.网络视听内容创作指导: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领导

  3.短视频中的纪实作用:国家广电总局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专家

  (二)10月22日下午 互动交流

  1.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网络视听平台专家就网络剧片上线播出政策及内容创作作辅导;现场互动对接

  2.广播电视作品、网络影视剧创作经验交流

  交流单位: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省凝羽动画有限公司、长春中文光之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培训学员中的吉林省网络视听协会会员代表,参加协会会员大会

  (三)10月23日上午

  参加“微光聚吉”微短剧 短视频创作计划活动发布仪式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处)室负责人(每单位2人)。

  2.各市(州)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梅河口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台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每单位2人)。

  3.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频道、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每单位2人)。另请吉林广播电视台电视节目《听!冰雪的声音》选派一名负责同志作经验交流。

  4.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相关负责人(每单位1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0月22-23日培训,10月21日15:00后开始报到,10月22日8:00开始培训。

  住宿报到地点:长春国际影都万达锦华酒店(长春市南关净月高新区文远大路1555号联系人:徐波欣13995083475)

  培训地点:长春国际影都金色大厅一层星光厅(长春市南关净月高新区文远大路 1555号 )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和餐费由省局统一承担。外地学员安排住宿,往返交通费和宿费自理。

  五、报名方式

  请相关单位务必于10月15日上午11:30前将报名回执表(含表格电子版)报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邮箱zhaoying6991@163.com)。

  联系方式:

  赵 颖:0431-85816035 13080025027

  刘宇航:0431-8581603115764303826

  传 真:0431-85816034

  

   附件: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创作培训暨经验交流会报名回执表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gdj.jl.gov.cn/zwgk/tzgg/202410/t20241011_8984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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