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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乐游上海”住宿消费券来啦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日益成为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今年以来,上海旅游市场供需两旺、亮点纷呈。为巩固旅游市场回升向好的良好趋势,充分发挥住宿业将“流量”变成“留量”的核心作用,激发夜间消费的引擎作用,有效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发放总额9000万元的“乐游上海”住宿消费券。

    一、发放对象及时间

    (一)发放对象。包括本市、外省市、外籍人员等。

    (二)发放时间。住宿消费券发放安排两个轮次,第一轮发放时间为2024年9月底至10月底,计划9月28日上午11:00开放抢券通道,按周发放,共安排4000万元。第二轮发放时间为2024年11月初至12月底,安排5000万元。

    二、参与活动商户要求

    在本市从事住宿行业经营的住宿企业,未被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市文旅局将分批次通过相关渠道公布参与活动商家名单。

    三、发放规则

    (一)券面规则。第一周发放共四种面额。一是满300减50,二是满600减130,三是满900减220,四是满1200减300。后续每周视上周领取和核销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各类别消费券发放规模。

    (二)领取形式。为便于消费者联动使用消费券,最大限度享受优惠,住宿消费券将与餐饮消费券共同遴选3家支付平台作为发放渠道,目前入选发放平台正在公示中。采用“先到先得”方式,在每轮活动开始前发布活动公告。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7天内有效。前一张消费券核销完毕后,可以重复申领新消费券。

    (三)使用规则。根据每轮次消费券活动具体安排,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的商户消费时享受满减抵扣优惠。消费券可与参加活动商家的优惠叠加使用。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严禁消费券用于购买团购券、预付卡等领域。


原文链接:https://whlyj.sh.gov.cn/wlyw/20240926/3608006bf78842c2bb3dc77971fb08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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