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各地(市)广播电视局、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
为引导和鼓励我区社会各界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工作,提高公益广告创意水平和创作水准,自治区广电局今年继续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经自治区广电局党组研究同意并公示,最终确定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各类扶持项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自治区广电局将向获得扶持的电视作品和传播机构、组织机构颁发证书,并向电视作品的制作机构或个人发放扶持资金。
电视作品扶持资金标准如下:
每部一类作品扶持资金2万元,每部二类作品扶持资金1.5万元,每部三类作品扶持资金1万元,每部鼓励类作品扶持资金5000元。
扶持资金由自治区广电局拨至获扶持的制作机构或个人。获扶持机构或个人应将扶持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等相关工作。为引导和鼓励我区社会各界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工作,提高公益广告创意水平和创作水准,自治区广电局今年继续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经自治区广电局党组研究同意并公示,最终确定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各类扶持项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自治区广电局将向获得扶持的电视作品和传播机构、组织机构颁发证书,并向电视作品的制作机构或个人发放扶持资金。
电视作品扶持资金标准如下:
每部一类作品扶持资金2万元,每部二类作品扶持资金1.5万元,每部三类作品扶持资金1万元,每部鼓励类作品扶持资金5000元。
扶持资金由自治区广电局拨至获扶持的制作机构或个人。获扶持机构或个人应将扶持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等相关工作。
公示结果如下:
附件1: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作品类).xlsx
附件2: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传播机构类).xlsx
附件3: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组织机构类).xlsx
原文链接:http://gdj.xizang.gov.cn/ggfw/gsgg/202408/t20240821_431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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