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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广电融〔2024〕36号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首届吉、辽、陕三省“三秋”主题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杨凌示范区文广新局、中共韩城市委宣传部,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辽宁、陕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吉林省广播电视局与辽宁省广播电视局、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决定共同主办“首届吉、辽、陕三省‘三秋’视听影像周吉林行活动”,活动第一阶段三省分别组织开展本省“三秋”(秋收、秋景、秋游)主题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征集评选工作,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于“首届吉、辽、陕三省‘三秋’视听影像周吉林行活动”现场推优活动中予以公布并颁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标准,聚焦我省独特的农业资源(秋收)、自然资源(秋景)、文旅资源(秋游)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亮点成就,创作推出“三秋”主题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充分宣传展示蓝天映稻黄、大地果飘香的秋收画卷和白山松水的自然壮美,展现吉林扛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使命,促进吉林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讲好吉林故事,传播吉林声音,推动老工业基地焕发青春的责任担当,为吉林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评选范围

  (一)作品制作播出时间

  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完成创作并在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播出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列入2023、2024年度重大主题项目库的项目可重点申报。

  (二)作品类型

  1.广播电视作品:新闻作品、纪录片;

  2.网络视听作品:网络剧片、短视频。

  三、活动安排

  8月26日至8月30日,省内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申报作品,汇总、审核参评材料并报送省广电局。

  9月下旬,公布评审结果,表彰优秀作品。

  10月上旬,开展优秀作品展播。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特别要注意在作品征集阶段严格审核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契合主题、高质量、高品位的作品。

  2.请申报单位(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将参评材料上传至百度网盘,发送链接(6个月内有效)至各市局汇总。参评材料必须包含三项内容,即申报表盖章PDF版本和无章WORD版本(详见附件2)、版权承诺书盖章PDF版本、申报音视频。

  请各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及各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于8月30日前完成参评材料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将申报目录(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PDF版和WORD版一并发至邮箱。

  3.省广电局只接收各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送的作品,不接收各市、各县(市、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直接报送的作品。

  4.申报作品须为个人或团队创作的原创作品,版权明晰,画面、音乐、字体版权及肖像授权等无争议。若涉及版权侵权等法律纠纷,由活动参与者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后果及法律责任,同时取消其参与资格;已获评的作品,主办方有权撤销奖状、收回证书等。

  5.作品版权相关附属权利均为作者所有,活动主办方享有宣传展播、创意设计、修改作品用于电视、网络、广播媒体等非营利性展示的权利,该项权利永久不可撤销。

  

  广播电视作品联系人:宣传处 牛小奇

  联系电话:029-87966121 15191570650

  网络视听作品联系人:融媒处 姜 毅

  联系电话:029-85496053 18991205676

  作品报送邮箱:582765286@qq.com

  

  

  附件:

  1.首届吉、辽、陕三省“三秋”主题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申报目录

  2.首届吉、辽、陕三省“三秋”主题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申报表

  3.版权承诺书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gdj.shaanxi.gov.cn/info/1586/279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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