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频道: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授权吉林省广播电视局播音(主持)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通知》,吉林省广播电视局组建播音(主持)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为全省企事业单位提供播音(主持)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服务。现将2024年播音(主持)系列正高级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范围为省内企事业单位(不含评聘结合单位)参加播音(主持)系列正高级职称社会化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人员为截止至2024年1月1日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申报人员资格年限、聘任年限、学历和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
4.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和我省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省人社厅官网)。
二、申报方式
2024年申报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示表》后,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各单位人事部门成立三人以上审核小组,在纪检人员监督下,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业绩材料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并负全责。审核后的材料经所在单位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
(三)评委会审核。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省人社厅。
(四)缴费。按省人社厅相关要求,2024年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线下缴费方式。现场材料审核通过后,直接现金缴付评审费(不支持电子支付),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五)组织评审。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评审权限组织评审。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送审材料
(一)资格条件材料原件
1.参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2.学历验证报告,二维码需在扫描验证的有效期内;
3.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或评审表原件;
4.聘任有关证明原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备案表、工资审批表或合同原件(提供一项即可);企业人员提供单位社保缴费明细或合同原件(聘书);
5.年度考核登记表(近5年)原件;
6.论文著作、荣誉奖励、项目研究、专利实用新型、工作报告、继续教育证明、服务基层证明,以及其它填写在一览表中的所有荣誉、奖项、成果的纸质原版佐证材料;
7.在有效期内的《播音员主持人证》。
(二)现场留存备案材料
每个申报人员装一个档案袋。要有封面和目录(按照附件3模板填写并打印封皮)。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1份,A3打印,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2.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1份,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需现场留存的备案材料;
5.汇总光盘1张,内含《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册》(一览表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按照同一系列、同一评审级别分别建立文件夹;每名申报人员材料册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以申报人员姓名命名,按照同一系列、同一评审级别分别建立文件夹);
6.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5)。
五、送审时间及地点
以上送审材料需于2024年8月16日前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 点:吉林省长春市广电大厦14A-16办公室(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联系人:毕海,联系电话:0431-85816278,85816280。
六、有关要求
省人社厅授权我局播音(主持)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限,是进一步加强我省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有效衔接我省评审方式的具体举措,各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名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时,各单位经办人员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委托证明,并注明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各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同志要做好本单位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类表格明确签字、盖章处务必签字、盖章完毕。
2.吉林省 2024 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档案封面(模板);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8月6日
原文链接:http://gdj.jl.gov.cn/zwgk/tzgg/202408/t20240806_8943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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